外贸代理注意!船公司已经发出通知了!
出口易腐食品和冷冻货物的集装箱,装运前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清洁、卫生、冷藏、密装等适宜的装载检验。备注中还应输入“食品”字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装运。否则,由此产生的罚款和责任风险将由客户承担!最高罚款是20万元

具体通知:
致:各订舱代理/客户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相关要求,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对装运易腐食品和冷冻产品出口的集装箱、船舱、飞机、车辆及其他车辆进行清洁、卫生、冷藏、增密等适宜的车载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装运。
如果产品名称为易腐食品或冷冻产品,请确保客户在预订阶段按照以下要求操作,然后在提升集装箱时确认从堆场提取合适的集装箱,并按照《商检法》的要求进行合适的装载检验
请在备注中输入“食品”一词。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货物不得进入装运港。否则,客户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罚款和责任风险。
**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
条第18款
对装运易腐食品的船舱和集装箱,承运人或包装单位必须在装货前申请检验未经检验,不准装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出口商品检验
第三十条承运人、包装单位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出口易腐食品、冷冻货物的集装箱、船舱、飞机、车辆等运输工具装运前,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清洁、卫生、冷藏、加密等船上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装运。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
提供或者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的集装箱、船舱、飞机、车辆等运输易腐食品和冷冻产品出口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提供或者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的集装箱、船舱、飞机、车辆等运输工具运输易腐食品和冷冻产品出口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处以20万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