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于199 2年下半年对三家汽车驾驶公司处以

(1)为了争夺银川市的汽车驾驶服务业务,三家汽车驾驶机构均与银川市部分餐饮娱乐经营者签订了《合作协议》,同意在其营业场所独家经营汽车驾驶服务业务,目的是排除其他竞争对手。
(2)三家驾驶机构均向部分餐饮娱乐经营者支付现金和财物,以获取汽车驾驶服务的独家交易机会,构成不正当竞争。
处罚
银川北京宜兴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和盛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宁夏迅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银川市汽车驾驶服务业经营者进行访谈,责令违法经营者停止违法行为,依法经营,通过公平竞争促进汽车驾驶服务业健康发展。针对处罚决定中所列的违法行为,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今后的监管中予以重视,维护合法的经营秩序。
为引导汽车驾驶新产业依法经营,更好地发展壮大,服务公众,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强化监管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障合法经营,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