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提示]规范开票。~你应该知道这些要点~

< p >您遇到过这些情况吗?报销审核,发票由财务退回;结算完成后,发票由客户退回...小编辑热情地提醒我,发票的细节非常重要。这本秘籍值得收藏

收税标准

错误一个名称,税号不完整

错误行为: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购买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普通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1

自2017年7月1日起,如果买方是企业,卖方在申请普通增值税发票时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卖方在为卖方开具增值税一般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中填写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收据。

注:上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

错误2开票内容不真实

错误行为:填写内容与实际交易不一致的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2

卖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发票内容,不得按买方要求填写,与实际交易不符

错误3发票备注不规范

错误行为1:在备注栏中未注明具体信息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第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在发票备注栏中填写起运地、到达地、车辆类型和编号、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如果有更多的内容,可以附加一个单独的列表。

错误行为2:未在备注栏中注明具体信息而提供施工服务的发票

政策基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4 (3)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的县(市、区)名称和项目名称

特别注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后土地增值税管理若干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五条规定,营业税改征后,收到建筑安装服务增值税发票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应注明县(市、 区)建设服务发生地和项目名称按规定在发票备注栏内,否则不计入土地增值税抵扣项目金额

错误行为3:未按要求填写房地产销售发票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4 (4)

销售房地产,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货物名称或应税服务”栏内填写房地产名称和房产证号(无房产证的不需要填写)。面积单位应填写在“单位”栏中,房地产详细地址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错误行为4:租赁房地产发票未在备注中注明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五)项第

房地产出租,纳税人本人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房地产的详细地址。

收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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