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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费道路方面,大部分地方仍采用“堵塞”而非“疏通”的政策来控制货车超载。
无锡312国道跨桥翻车事故使长期存在的超载问题成为社会热点。
从2004年5月1日开始,交通部领导多部门联合行动控制超载,确定超载标准。2016年9月21日,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再次联手治理超载,特别是运用“四分之一处罚”的行政法律问责方式,加强执法和查处。
应该说,这是一项在国家一级控制超载的“封锁”政策,也是一项可以立即取得成效的管理政策。然而,如何从“稀疏”的角度找到控制货车超载和超限的方法也应包括在讨论范围内。
例如,从2019年4月1日零时开始,四川省实施了为期一年的高速公路差别化收费试点项目,通过直接“优惠待遇”降低正常重量和合法运输的卡车的收费费用这一次,将叠加路段、车型、支付方式和里程的综合差别收费政策,多轴普通卡车的最大优惠幅度约为20%,集装箱卡车为62%。
这是一种降低收费公路成本和提高收费公路效率的方法,以引导卡车正常装载进行合法运输。这一理念值得肯定,其试点效果,尤其是对控制货车超载的积极影响,也值得期待。
由于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等级较高,有较好的交通安全保护措施,如果能吸纳大量正常装载合法运输的货运车辆,从本质上说是控制超载的重要措施。
目前,在收费公路领域,控制货运车辆超载超限的对策仍然是一种“封锁”政策,而不是一种“疏通”政策,大多数地方都应严加防范。如全国正在开展的入口称重检测工作,要求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国所有封闭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的检测设施建设和设备安装,全面实施入口称重检测。各省(区、市)高速公路违法超限率平均不超过0.5%
相应的配套措施是实行说服超载车辆返回入口的制度,有的省份甚至实行超载车辆黑名单制度,将超载车辆排除在收费公路之外。
高速公路收费、入口称重、检查和返回系统的直接后果是超载的卡车集中在非收费公路上,如国道和省道干线(现实是一样的),压力被集中和传递。
从这一点来看,四川通过收费公路的差异化收费改革,为合法运输车辆的正常装载提供了更高效的通道,通过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吸收了更多的货运车辆,提高了物流效率。显然,这也应该是一个值得推广的培养政策。
此外,降低收费公路的收费标准以控制超载超限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两个高速公路系统(收费公路系统主要由高速公路组成,非收费公路系统主要由普通公路组成,体现普遍服务)的战略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应体现收费标准的降低,降低是否普遍或单调,如何改革收费机制等。当收费公路到期收费时。
□顾大松(东南大学运输法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