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市家庭协会的消息:最近发布了商务部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建立家庭佣人分类体检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家庭佣工体格检查基本标准》(试行)规定了16起不合格家庭佣工的案例
据报道,家佣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或为孕妇、产妇、婴儿、老人、病人、残疾人提供集中照顾,以及为满足家庭生活需要而提供清洁和烹饪等其他有偿服务的人。
根据服务对象和联系方式的特点,家政服务人员体检标准按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分为四个等级:一般家政服务人员、家庭家政服务人员、老年护理人员和母婴护理人员。不同类型的家庭佣人适用不同的体检标准
一般指不直接接触食物或人体的家政服务家政学是指与食物或人体直接接触,提供烹饪、生活护理(不包括老年护理、母婴护理)和其他服务。老年保健是指直接接触食物或人体并主要为老年人服务的生活保健服务。母婴保健是指直接接触食物或人体,主要服务于孕产妇和婴儿的生命保健服务。
家政服务员应按照《家政服务员健康检查基本项目(试行)》中所列项目进行体检,体检结果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客房服务员应再次进行体检。家政服务企业或消费者要求增加体检项目的,应与家政服务人员协商,增加体检项目的费用由家政服务企业或消费者承担。
家政服务企业负责组织和督促家政服务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客房服务员应如实提供健康状况证明,并按要求进行定期体检。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家政服务员健康检查基本标准(试行)》和《家政服务员健康检查基本项目(试行)》进行健康检查,保证健康检查质量,出具健康检查报告。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国内服务业的管理和促进职能。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执业进行监督管理
消费者或者其家庭成员患有传染病、精神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应当如实告知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并提醒家政服务人员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消费者或者其家庭成员故意隐瞒病史,给家庭佣人或者家政服务企业造成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与国内服务信用信息平台(http://jz.mofcom.gov.cn/jzjc/notice)对接,并按规定将体检结果上传至国内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经家政服务人员授权,消费者和家政服务企业可以通过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查看家政服务人员的体检结论。业务部门、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家政服务企业等。应当加强对家庭佣工个人信息安全的管理和保护,履行信息安全管理职责,不得非法收集、储存、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健康状况等敏感信息。
家政服务员体检基本标准(试行)
第一次严重心肺疾病,不合格
第二条药物控制后血压超出下列范围为不合格:收缩压大于160毫微克,或舒张压大于100毫微克
第三条有癫痫、精神疾病、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史者为不合格。
|第四类传染性肺结核,不合格
第五条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副伤寒等急性肠道传染病不合格
第6条甲型肝炎和戊型肝炎,不合格
第七条淋病、梅毒不合格
|第八类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不合格
第九条滴虫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等妇科疾病不符合家庭经济、养老和母婴保健的条件。
|第十条严重沙眼、急性传染性结膜炎、家政学、老年保健、母婴保健不合格
|第十单色识别能力异常,老年保健、母婴保健不合格
第十二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力设备的情况下,那些在3米内不能听到双耳低语的人将被取消老年护理和母婴护理资格。
|第十三条嗅觉丧失、老年保健、母婴保健不合格的
第十四条严重骨关节疾病影响功能,老年保健和母婴保健不合格的。
第十五条幽门螺杆菌感染,母婴保健类不合格
|第16条未列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来源:深思上海作者:谢科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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