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湖北省十堰市、鄂州市、孝感市、荆州市等市已下发《关于市党政机关加班(值班)误工有关事项的通知》


适用于谁?
市委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CPPCC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直单位)
市属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值班)的,可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加班(值班)餐费
加班(值班)误餐报销上限标准,鄂州、十堰、孝感每顿饭在40元,荆州每顿饭在30元

哪些情况下可以报销误餐?根据
,可报销误餐补贴:对于在
工作日连续加班超过3小时的员工,可报销一餐;
公休日当天连续加班超过4小时不满8小时的,可报销一餐;
公休日当天连续加班超过8小时的,可报销两餐;
工作日夜间值班可报销一餐,节假日值班超过4小时不满8小时的,可报销一餐;
公休日连续值班超过8小时的,可根据缺餐情况报销,最多不超过三餐
哪些情况下不能报销误餐?
以下,加班(值班)不予报销。餐费:
以下,出差、培训、会议等公务活动的加班(值班)不予报销。餐费;
低加班(值班)按规定休息不得报销加班(值班)餐费;
●居民扶贫干部和其他享受过相关粮食补贴的人员,不报销餐费中的加班(值班)费;
●为员工提供加班(值班)餐饮的,不报销加班(值班)餐饮费;
●在家加班(电话值班)者,不报销加班(值班)餐费。
●已经享受加班(值班)补贴的,不报销加班(值班)餐费;
●其他获得粮食补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