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届互联网法治论坛翁贤摄
杭州中信网9月6日电(郭启宇、翁宪)计算机视觉、图像和人脸识别技术提供诉讼主体识别、云计算和大数据帮助法律法规查询和案件推送、5G、VR和AR技术实现远程传讯...在6日于杭州举行的首届互联网法治论坛上,互联网促成的智能司法成为热门话题,法治在互联网治理中的地位也成为政府、行业、研究和调研的焦点。
“人工智能为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提供了新的可能性中国科学院院士、浙江大学校长吴介绍了人工智能在智能法庭建设中的应用现状。他说,人工智能技术还将应用于法律领域,如智能法律援助、智能在线警察、智能立法、智能监狱等。

据统计,目前,北京、杭州、广州三地的网上法院共完成网上案件35267件,人均办案量超过700件。平均庭审时间节省了3/5,庭审时间节省了1/2,利息和诉讼的一审服务率达到98%
互联网技术催生了司法领域,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护。党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表示,当前网络社会正面临意识形态冲突、侵犯个人隐私、知识产权威胁、网络攻击和恐怖主义,这也对全球互联网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李少平认为,中国应坚持共享共同治理的原则,不断强化理念输出,寻求最大的国际公分母,积极参与全球互联网治理规则的制定,努力构建中国全球互联网法治话语体系
在网络社会的法治方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周汉华提出适时修改法律。网络法治应打破“一管死,一放乱”的恶性循环,以“力度”、“灰度”、“维度”保障网络法治
周汉华解释说,网络空间不是法律之外的地方。网络法治首先必须有“力量”和权威。同时,法治也应该有一个“灰度”,即互联网上的法治应该适应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并表现出灵活的一面。“维度”是结合“强度”和“灰度”的唯一方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