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旷工扣除三天工资有法律风险吗?
企业一般都有对员工旷工的处罚制度,但如果处罚方法不正确,企业很可能会承担法律风险。
例
1996年底,张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并于6月30日按照公司规定移交工作后正式辞职。然而,在7月份发工资的当天,李某发现他6月份的工资还没有发,于是向公司询问。解释张6月份旷工7天。根据公司规定,每天旷工3天从他的工资中扣除,并扣除21天的工资。因此,不应支付6月份的工资。
案例中的矛盾:公司“旷工扣三天工资”的企业制度合法吗?
目前,即使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现行主流判决也是非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员工一天的工作可以得到当天的工资,所以一天的缺勤不能支付当天的工资,但是如果一天的缺勤扣除三天的工资,企业就被怀疑扣除了工资。

如何解决
注意!如果一个企业被怀疑扣发工资,它不仅会退回多付的工资。
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企业克扣工资,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员工提出,如果企业因损害员工权益而“被迫”终止劳动合同,企业还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小时如何处理缺勤
没有处罚措施,所以员工不想缺勤,那么公司的人事管理呢?
建议人力资源部门可以用绩效和全职奖金等方法取代“扣除三天工资”的制度,以避免法律风险例如,除了扣除当天的工资外,当月的员工缺勤奖励为0,出勤与绩效挂钩并按比例分配。业绩、奖金等。将被用作奖励或经济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