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留将被纳入刑法体系。

刑法修正案十一

制图学/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蒲

行政拘留最长期限是多久?

答案是20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单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政拘留不得超过15天。”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分别决定,共同执行,最长不得超过20日。”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汪文华解释道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刘仁文认为,公安拘留移交给行政机关后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行政机关“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这不符合通过公正程序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因为个人自由不同于财产,所以很难在事后的惩罚中弥补错误。

199专家认为,有必要将治安拘留纳入刑法体系,并通过严格的刑事程序予以保障。

“最近,立法机构正计划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并计划实施《刑法》第11次修订。”为了实现两法的有效衔接,建议对治安拘留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从治安管理处罚法向刑法过渡。在此基础上,犯罪和行政违法的范围应重新划分。”刘仁文说道

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应纳入司法程序

“公安拘留应纳入刑法体系。学者们呼吁了很多次,但没有实现目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修改已经提上立法议程。现在正是公安拘留制度从《治安管理处罚法》向《刑法》过渡,实现两法衔接的好时机。”汪文华说

199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今年将集中力量落实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问题,包括制定《刑法修正案》(XI)此外,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显示,公安行政处罚法修改稿将于今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事实上,将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纳入司法程序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具体而言,外国一般根据剥夺期限的长短,分别对重罪和轻罪适用剥夺人身自由,法官通过司法程序做出判决

刘仁文指出,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甚至一天剥夺人身自由都是一种自由处罚形式,更不用说我国长达15天甚至20天的行政拘留了因此,国际社会一致认为“监禁在任何地方都被用作刑事制裁”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邓宁认为,采用这种方法的目的是为了有效保护人权。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标准很高。定罪需要排除合理的怀疑。公开审判是必需的。被告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可以依法上诉。这不仅是法治社会中正当程序的体现,而且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错误案件,防止执法腐败。

同时,将治安拘留纳入刑法体系也有利于加强对法益(受法律保护的利益)的保护

刘仁文指出,如果习惯于“抓大放小”,必然导致“从小到大”,这已被犯罪学中的“破窗效应”所证明。相反,对于一些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刑法及时介入,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

“例如,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和伤亡)在“酒后驾驶入狱”后显著减少。"正因为如此,近年来的刑法修正案将其他一些严重的行政违法行为定为刑事犯罪。”刘仁文举例说

应该在许多方面进行系统设计。

多年来一直呼吁将治安拘留纳入刑法体系,但要做到这一点仍不容易。

刘仁文认为,从逻辑上讲,将治安拘留纳入刑法体系,必然意味着对适用治安拘留所必需的违法行为也应定罪。但是,如果直接采用这种方法,大量的行政违法行为将被纳入刑事制裁的范围。目前的刑事司法系统是否能够有效地承受这种压力可能成为一个实际问题。

“要将治安拘留纳入刑法体系,不仅要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还要涉及刑事诉讼法和一些配套制度此外,在刑事司法执行的实际过程中,还涉及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执法机关等部门之间的权力分配”汪文华分析说

专家认为,要实现治安拘留处罚,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制度设计。刘仁文,

,建议将治安拘留的最长期限提高,合并为刑事拘留。还可以考虑适当提高合并刑事拘留判决的下限,以保持相应的惩罚威慑力量。同时,以是否需要适用刑事拘留处罚为标准,对当前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科学梳理和评价,对适用财产刑或资格刑仍不足以有效处罚的违法行为进行定罪。

在刘仁文看来,属于同一违法类型的行政违法行为可以合并为一种犯罪;不属于同一违法类型的,可以定为轻微犯罪或者轻微刑事拘留罪(刑期可以不同),类似于“危险驾驶罪”或者“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等。

Dunning建议,除刑事拘留外,还应对由此产生的轻微犯罪或轻微犯罪提供控制、社区服务和单一处罚等非监禁刑,以取代根据不同情况适用短期监禁。

刑法应明确区分严重犯罪和轻微犯罪

公安拘留纳入刑法体系后,相关的轻微犯罪数量肯定会大幅增加,这就面临着最重要的问题——如何定罪?刘仁文,

,认为将治安拘留纳入刑法体系必然导致犯罪圈的扩大。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罪行都应根据其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并在司法程序和适用惩罚时应区别对待。

这一点,汪文华非常认可,他举例说,在现实中,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案发后,犯罪人本人及其亲属,虽然手中拿着刑法的文本,但仍继续询问司法人员、律师,“这种犯罪不严重吗?你能判多少年?你会被判死刑吗?”

"想象一下,如果刑法对重罪和轻罪有明确的区分,每一种具体的罪行都已经在刑法条文中指明是重罪还是轻罪,这个问题自然会少得多”汪文华说

汪文华认为,既然重罪和轻罪之间的分界线也是重罪的“起点线”,那么分界线越低,刑法就越严厉,因此,这条分界线至关重要

汪文华指出,重罪和轻罪的划分不应定得太低,否则就不适合我国重罪和轻罪划分的目的和性质。同时,这一界限也不能定得太高,否则将无法在各种实体法和程序法中起到区别对待重罪和“严肃对待重罪”的作用,失去区分重罪和轻罪的意义,也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背道而驰

重罪和轻罪的分界线,如何划分最合适?

汪文华认为,中国刑法中重罪和轻罪的分界线应该是3年有期徒刑。监禁3年以上的罪行是重罪,而其他罪行是轻罪。

"我们注意到刑法总则的一些规定被认为是在三年的限度内同时,纵观刑法中的所有犯罪,我们可以发现,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量刑起点一般为3年,这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了立法区分犯罪轻重的倾向。因此,以三年为重罪和轻罪的分界线,考虑到罪刑结构体系的一般原则和分则,有其现实基础,在刑事立法和司法中都具有很强的可接受性。”汪文华说256岁+199岁的刘仁文也认为,以三年作为重罪和轻罪的分界线更为合理。

“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定为重罪;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定为轻罪;法定最高刑为拘役的,可以定为轻罪。”重罪须经过严格的司法程序,而轻罪或轻罪则须经过简易司法程序。特别是对于轻罪,除了现有的简易程序和快速审判程序之外,外国刑事处罚令程序也可以被视为有效提高司法效率的程序。”刘仁文说道

邓宁还建议,对于轻罪或轻罪,应主要适用非监禁刑,辅之以监禁刑合理分配刑事司法资源的基本要求是,通过快速简易程序和轻、慢速处罚来管理大量轻微犯罪,同时将有限的资源集中用于少数严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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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律日报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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