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8年7月30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院校实习管理的意见》除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的特殊要求外,实习生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得低于同一岗位见习工资的80%

许多网友在我们以前的“意见”文章中表达了他们的意见来自
的部分网民表示,虽然《意见》的初衷是好的,但实施《意见》会增加招聘实习生的成本,使实习生更难找到工作。
同时,实习生没有工作经验,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成本进行培训,给予相同职位80%的试用期工资有些不合理。
部分企业人员表示将落实《意见》,相应减少实习生招聘,或不再招聘实习生。另一位来自
的网友表示,他不喜欢《意见》的具体实施。例如,《劳动法》中规定的加班工资、五项保险和一项基金没有得到充分实施,996条款占了上风。实习待遇不可避免地会陷入政策在顶层,对策在底层的恶性循环。
据了解,学生在职实习待遇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现象。一些学校随机安排学生去与他们专业无关的工作,一些学校收取“管理费”将学生卖给雇主。学校分配给企业的这些“廉价劳动力”每个月只能拿到很少的工资。名义上的“校企合作”实际上是“校企交易”
本《意见》是教育部首次提出规定实习生劳动报酬的底线,以维护实习生的利益。然而,具体实施情况仍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