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开工建设130,512套公共租赁住房,完成分配76,509套
套。10月29日,郑州市第十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工作报告》。记者了解到,2001年以来,郑州市已开工的省级棚户区改造项目达560374个,基本建成272363个,其余正在按计划进行。该市共建造了130,512套公共租赁住房(不包括航空港地区的47,811套),分配了76,509套住房,230,000多名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者从中受益。
据悉,2017年,郑州市被列为首批国家房屋租赁试点城市。住房租赁市场的供给原则是“盘活存量,优化增量为辅”。开始建造60,000套出租住房,成为对现有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郑州市采取多种措施促进项目服务的便利化联合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规划、建设、人防等部门,建立绿色通道项目审批和联合审批机制,有效缩短温室改革项目的办理时限。加强棚户区改造融资服务,全力争取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主动对接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贷款,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发行,不断拓宽棚户区改造融资渠道。截至目前,郑州累计完成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95.15亿元,发放政策性贷款528.245亿元,发行专项债券116.61亿元,有力支持了郑州棚户区改造。

将打破公共租赁住房现有的“终身”和“无限”保障模式。记者了解到,郑州市将创新并主动做好未来保障性住房工作,使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体受益。
根据规划,郑州市将加快调整和完善现有保障性住房政策,结合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实际,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门槛和范围,坚持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并重,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和动态调整机制,打破现有公共租赁住房“保有权”和“无限期”保障模式。
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重点建设“网上自动申请”、“网上自动配租”和“人脸识别系统”,努力实现公众可以一次性办理所有公共租赁住房业务,提高配租效率和透明度,全面提升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科技水平。
认真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后期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尽快出台《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在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中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统一管理标准,提高管理质量,增强保障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