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五一假期的最后一天。对于那些想参加机构考试的人来说,这个假期有什么疑问吗?今天的社论解释道:一个公共机构可以休多长时间的病假?如何打电话请病假?编外人员有年假吗?
01
机构可以请多长时间病假?如何打电话请病假?
机构病假工资规定2016年新规定
(1)机构工作人员生病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提交病假单,由主管领导签字,报人事部备案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病时,应及时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提交病假单,由单位领导签字,报办公室人事主管同志备案。
(3)员工病假期间工资
1、病假两个月内(不含公休日,下同),原工资照发
2年,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病假期间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
(1)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的,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日支付,下同);
(2)工作年限在11年以上的,原工资照常发放。
3年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以下标准支付病假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11至20年,本人基本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21年以上,本人基本工资的90%;
4年,以上人员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如果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开始,病假期间的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度计算的病假工资的基础上增加10%-15%,但最多不得超过原工资额。如何计算
机构的病假工资?
1。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
病假工资的计算必须首先确定两个变量,一个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另一个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病假工资基数按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员工岗位(岗位)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集体工资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集体工资协议)的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谈判结果应为集体工资协议。
(3)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没有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员工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
此外,按照上述三项原则计算的假期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
2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系数按以下方法确定:
(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不满6个月的,企业按以下标准支付
病假工资:
(1)连续工作不满2年的,支付员工工资的60%;
②连续工作满2年不满4年的,发给工资的70%。
③连续工作满4年不满6年的,发给工资的80%。
④连续工作满6年不满8年的,支付其工资的90%。
5连续服务8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算
(2)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6个月以上的,企业应支付疾病救济金:
(1)连续工作不满1年的,支付员工工资的40%。
②连续工作1年不满3年的,按工资的50%支付。
③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工资的60%发给。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即可计算病假工资金额。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 *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2、病假工资标准
1,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基金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年,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在医疗期间、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
3年,休长期病假的员工,如果在医疗期满后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职工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被认定为五级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年,《劳动法》第48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雇主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食品补贴、特殊工作条件和工作条件下的津贴,如中班、夜班、高温、低温、地下、有毒和有害,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年,劳动者非因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并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当于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支付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于患有严重疾病和不治之症的病人,医疗补助费用也应该增加。对患有严重疾病的患者增加的医疗补助费用不应低于50%,对患有不治之症的患者增加的医疗补助费用不应低于100%。

02
机构编外人员是否有年假(公休)?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工人在年假期间享有与正常工作时间相同的工资。“
2,职工当年不能享受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第514号令)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能享受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超过年休假天数;
(2)员工事假累计超过20天,单位不按规定扣工资;
(3)工作不满10年且累计工作满1年的员工病假超过2个月;
(4)工作满10年但不满20年的员工病假超过3个月;
(5)累计工作20年以上,累计请病假4个月以上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