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是中国的家用电器品牌,2018年品牌价值879亿元,连续13年在中国电视制造业排名第一,电视出货量居世界第二。
树非常受欢迎,“与知名品牌并肩作战”与“高水平游戏”并驾齐驱表格
:申请注册后,注册人通过叠加背景图案和使注册商标变形,达到了附着驰名商标商誉的目的。“TGt”商标无效案件是一个典型案例

该商标由自然人“褚梓俊”于2003年9月申请,指定为“电视机”;影碟机”等,于2009年10月获准注册,并被大量使用。一经发现,
TCL集团于2016年11月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并于2017年12月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4月发布的《商标授权及权利确认案件审理指引》指出:“在认定‘恶意注册’时,可以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争议商标与在先驰名商标相似;(2)在先驰名商标具有较强的意义和知名度;(三)争议商标的申请人与在先驰名商标的所有人有贸易或者合作关系;(四)争议商标申请人的营业地址与在先驰名商标所有人的营业地址相近;(五)申请商标注册后,争议商标的申请人有依附在先驰名商标商誉的行为;(六)争议商标的大量申请人注册了具有较强意义和知名度的商标等。
法院认定,TCL商标在商标争议申请日之前为驰名商标,其影响力足以覆盖申请人褚子军所在地区。
因此,恶意注册商标不能通过长期使用洗掉原罪,从而达到“做了就做了”的目的,迫使人们屈服。商标
是众所周知的,甚至是众所周知的,这并不意味着“恶意”是不可避免的。换句话说,“众所周知”和“恶意”是相对独立的元素,需要分别识别。
拥有大量知名品牌和搭便车者的事实告诉我们,如果从标志设计中可以看出恶意的迹象,恐怕它往往会伴随着恶意使用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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