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私营企业的28条规则”对石油和电力行业的自由化有多难?

自然垄断行业

《意见》指出,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和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应放开竞争性业务,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形式开展基础电信业务,以控股或参股等形式开展发电、配电和销售。

电信、石油、电力等行业是典型的自然垄断行业,也就是说,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和显著的规模经济,在这些行业中,由大企业联合起来的单个公司的生产效率高于多个企业。一直以来,这些自然垄断行业都是禁止私营企业进入的。从经济角度来看,这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自然垄断行业往往有很高的资本壁垒,这使许多私营企业望而却步,正是这种资本壁垒在市场监管制度不够完善的情况下保证了这些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意见》指出,石油、电信等行业的自由化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国家十分重视并处于领先地位。基础设施的性质对社会具有巨大的正外部性。国家需要确保这种外部性的有效发挥,这也可能使私营企业无利可图。

为什么国家现在要向自然垄断行业的私营企业敞开大门?

首先,国家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对这些基础设施产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模日益扩大,技术水平日益提高。仅仅依靠国家的力量来发展已经有些不够了。

和民营企业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已经逐渐成为中国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如今,随着5G等高科技技术的快速发展,技术迭代变得越来越频繁。因此,有必要在这些领域引进私营企业,让这些“大头”赶上科技进步的快车,提高产业效率。

当然,完善市场监管机制也是重要方面之一目前,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安监局、工商局等国家部门有权对石油行业进行监管。这些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一些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如《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上述法律政策对建立相对完善的石油行业监管体系起到了一定的促进和帮助作用,有效地杜绝了“坏硬币驱逐好硬币”的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意见”并没有盲目地开放,而是为民营企业指出了一条更“方便”的途径,如购买股份。对于自然垄断行业,相对较少的企业可能更有效率,因为破坏性竞争可能导致资源的重复投资。因此,允许民营企业通过参股进入这些行业,不仅可以整合民营企业的实力,还可以有效避免过度竞争带来的弊端。

因此,《意见》的颁布,可以说是向民营企业正式打开了电信、石油等自然垄断行业的大门,这是中国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表明了中国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开辟道路、扫除障碍的决心。其次,正如《意见》所言,在放开限制的同时,要设立合理的路标,引导民营企业更好地生产经营。因此,有关部门需要尽快落实该文件的精神,并就在何处、如何以及如何打开大门提出可执行的操作规则。(来源:北京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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