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8年,上海市第三中学就对此案做出了第一次判决。当时,郭桥等被告因销售假药被判处有期徒刑四至七年。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法官改变了指控,并在量刑结果上再次出现如此悬殊的差距?《法制日报》的记者对此事件展开了调查。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
上海版毒神案再探
贩卖假药罪改为走私罪
2年7月018,电影《我不是毒神》着火了后来,“毒神”的许多真实版本浮出水面。郭乔就是其中之一,网民称其为上海版的“毒神”
郭桥是上海梅花妇幼保健院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花门诊部)的法定代表人。他因购买、销售和接种13000种未经国家批准进口并依法检测的疫苗而被捕。
据报道,2014年2月至2017年3月,中国因药品审批暂停进口2岁以下婴幼儿7价肺炎疫苗3年。
郭桥等人发现了一条从新加坡走私疫苗的供应渠道。中间人孙永平首先联系了新加坡的相关诊所。当新加坡准备好货物后,胡盼盼收到了来自孙永平的消息,指示监利和其他人将疫苗运入新加坡,然后提高了在美国医疗诊所销售的疫苗的价格。原
法院一审判决显示,2015年7月至2016年11月,该美籍华人诊所从新加坡诊所非法购买了11种进口儿童疫苗,共计13000多种疫苗,其中80%为13价肺炎球菌疫苗,包括轮状病毒疫苗、水痘疫苗、五价疫苗和六价疫苗,购买总额近1000万元。
据胡盼盼介绍,她从孙永平购买的13种价格的肺炎疫苗每针约900元,而美华诊所的海外销售价格约为每针2380元。
当时,中国的《药品管理法》还没有修改,该法规定,凡未经批准生产、进口药品或未经检验而销售药品的,一律按假药处理。
199法院对销售假药一案进行了裁决。美华诊所被罚款1200万元,郭桥被判处7年监禁和200万元罚款。2年018月27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但一年半后才决定发回重审。据知情人士透露,最重要的原因是等待新药品管理法的颁布。
2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该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新的药品管理法,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品不再被列为假药,这给郭乔一案带来了转机。
2019年11月27日,在新《药品管理法》正式实施的前四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撤销原郭桥案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本案不再适用销售假药罪。改为走私罪后,刑罚将比销售假药罪轻得多。”“郭桥案的辩护人童明友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上海检察三分局决定变更起诉书,对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向法院提起新的公诉。
199法院认为,被告人胡盼盼、孙永平、郭桥及被告人美华诊所均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最后,美华诊所被罚款20万元,郭桥被判处两年监禁,罚款5万元。其他三名被告的刑罚和罚款也大大减少。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郭桥一审判决至今已被拘留近两年。根据修改结果,郭桥将在7天内发布。
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完善
病人需求的根本解决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的药品管理法颁布后,网上出现了“药神”是否无辜的疑问。“这是一个误会中国药科大学教授邵荣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严格来说,非法进口的药物不一定是假药,但旧法律被视为假药。”新修订的法律没有规定它将作为假药受到惩罚,但它仍然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从“假药”中取出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品并不意味着减轻处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行政法办公室主任袁杰说:“从国外进口药品必须经过批准。这是一项原则和守法的规定。”
童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擅自进口境外药品超过自用合理水平的,以走私罪名追究刑事责任。”。他认为这次重审的修改符合NPC修改法律的方向。
有专家认为,要从根本上杜绝“药神”的出现,必须不断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从源头上解决患者需求问题。《药品管理法》的修订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全国人大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结合医疗领域的热点问题,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此外,在新《药品管理法》颁布前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相继发布了《药品信息追溯体系建设指南》和《药品信息追溯体系建设指南》等一系列指导性意见
199专家认为,新《药品管理法》的实施体现了法律中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最严格的处罚和最严格的问责,其目的是保持药品安全的底线,保障人民的生命和健康。"法律底线不可触及。虽然郭乔案中涉及的毒品不是假药,但它们违背了法律原则,应该受到严惩。这是对人民生命健康和药品安全的责任。”检察官在法庭上说
来源:法律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