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民用建筑设计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新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将于201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是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基础上修订的

新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是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52-2019,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3.1、6.7.4、6.8.6和6.8.9条是强制性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同时废止。

民用住宅注册公司

1、12新标准的重大修改

1、简化详细住宅分类

原规范:3.1.2民用建筑按层数或离地高度分类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住宅按层数分类:1-3层为低层住宅,4-6层为多层住宅

新规范:3.1.1民用建筑按其功能可分为两类: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其中,住宅楼可分为住宅楼和宿舍楼

3.1.2民用建筑按建筑高度或地面层数分类应符合下列要求:建筑高度不超过27.0米的

-1住宅楼、建筑高度不超过24.0米的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24.0米的单层公共建筑为低层或多层民用建筑;

:必须注意,这里的27.0米不是从地面到女儿墙的高度,而是《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0.1的高度!!!

2,建筑模数

新增部分:

3.5.1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的规定

3.5.2建筑平面的主要定位线尺寸,如柱网、开间、深度、层高、门窗洞口等,应是基本模块的倍数,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平面的主要定位线尺寸,如开间深度、柱网或跨度、门窗洞口宽度等。应为2纳米和3纳米的水平扩展模块系列;

-2层高和门窗洞口高度等主要尺寸应垂直扩展模数系列nM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的描述:1M表示100毫米

门窗洞口的宽度有时不符合2纳米和3纳米的要求

,随着砌体房屋的减少,原有的3nM加固深度模量放宽到2nM和3nM

3、机动车出入口与街道拐角距离新规范

: 4.2.4建设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应符合当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符合以下规定:机动车出入口不得设置在

-1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红线交叉口70.0米以内;

:这篇文章在新的规定中有明确的说明,避免了一些计划和管理人员对这篇文章的粗心理解!

4,新规范

不允许突出红线和边界的设施:4.3.1除拱廊建筑、建筑连接件、地铁相关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如连接城市的管道、管沟和管道走廊外,建筑和以下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或用地红线:

-1地下设施应包括支撑桩、地下连续墙、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各类水池、处理池、沉淀池和

: ①在地下车库出入口设置红线或边界时,应考虑这一要求,否则地面或支撑桩将不实施。(2)支护桩的锚杆能伸出吗?

5,《地下车库出入口设置要求》

新规范:5.2.4施工基地地下机动车车库出入口与连接道路之间应设置缓冲段。缓冲段应从车库出入口坡道的起点开始计算,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入口缓冲段与基地道路连接处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5.5m;

-2当出入口与基础道路垂直时,缓冲段长度不小于5.5m;

-3当出入口与基地道路平行时,缓冲段不少于5个。进入基层道路前应设置5m长;

-4当出入口与基地外的城市道路直接相连时,缓冲段长度不应小于7.5m

:详细要求处置地下车库入口是值得称道的!

6、管线间距可适当减少

新规范:5.5.7工程管线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及埋深,工程管线、建筑物和绿化树木之间的水平净距应符合现行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当因规划和现状难以满足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后,减小最小水平净空。

:这条规则非常人道!

每一次管道整合,都是不同职业之间的讨价还价。随着施工水平和防护水平的提高,采取安全措施后,水平净空可适当减小。

7,增加公共场所设置栏杆的要求

新规范:6.7.3阳台、阳台、室内回廊、内天井、无障碍屋顶和室外楼梯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当空气高度低于24.0米时,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米;当临时空气高度大于或等于24.0米时,栏杆高度不得小于1.1米交通、商业、酒店、医院、学校等建筑中的上人屋顶栏杆和开敞中庭的高度不得小于1.2m

公共栏杆在离地面0.1米的高度范围内不得悬空。

:非常重要的一点是,两个中庭栏杆都是1.2米,栏杆的底部是0.1米,不要空着!它在实际使用中也非常人性化。

8。确定楼梯净宽度时,应考虑新规范

的面层厚度:6.8.2当一侧有扶手时,楼梯的净宽度应为从墙面到扶手中心线的水平距离;当两侧有扶手时,楼梯的净宽度应为两侧扶手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当有突起时,工作台的净宽度应根据突起的表面计算。

:最后,很明显,楼梯的净宽度应考虑墙面因素!!

可以想象,为了节省水池,再加上预制建筑的墙体相对平坦,将会有一批楼梯内壁被拆除!

9,楼梯扶手的详细要求

新部分:

6.8.8室内楼梯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台阶前缘线的0.9m当楼梯水平栏杆或栏板长度大于0.5m时,其高度不得小于1.05米解读

:这是新的!

10,凸窗

新增部分设置要求:

6.11.7当凸窗槛高度小于等于0.45米时,其保护高度不得小于距槛面0.9米;当窗台高度高于0.45米时,其防护高度不得低于距窗台面0.6米

《住宅设计规范》5.8.2设置凸窗时,应满足以下要求:当

-1窗台高度小于等于0.45米时,保护高度距窗台面不得小于0.90米;

-2能打开窗扇。当窗孔底部与窗台面之间的净高小于0.90米时,应在窗孔处采取保护措施。保护高度距窗台面不得小于0.90米;

解释:本条与《住宅设计规范》第5.8.2条的规定相抵触。如果综合理解,如果凸窗有一个打开的风扇,保护高度仍应为0.9m?

11。门斗设置要求

新部分:

6.11.9门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当有门斗时,两扇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8m当门扇同时打开时;当有无障碍要求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从节能和舒适的角度考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可能设置门斗。

12。使用煤气的厨房应与客厅隔开

。新部分:

8年4月14日。住宅建筑中使用燃气器具的厨房或设备间应符合以下要求:

-1净高不小于2.2m,并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2应与卧室分开,不得向卧室敞开。

:警告所有室内公司:“不要喋喋不休地谈论开放式厨房!!!规格不允许“

出于安全原因,使用燃气的住宅厨房必须外部照明、通风并与其他空间隔离,否则,一旦发生泄漏,将追究责任...后果很严重!

2,新标准

1的五大改进,厕所可布置在餐厅

新规范:6.6.1厕所、厕所、盥洗室和浴室的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厕所、盥洗室、盥洗室和浴室应根据其功能合理布置,位置应便于使用和相对隐蔽,并应避免产生气味、湿气、噪音等对其他房间的影响或干扰室内公厕的服务半径应满足不同类型建筑的使用要求,不应超过50.0米

-2在食品加工和储存、药品及其原料生产和储存、生活供水、供电、档案、文物等有严格卫生和安全要求的直接上层房间,不应配备厕所、厕所、厕所、卫生间等水室;在餐厅、医疗室等对卫生要求较高的房间,应避免在房间的正上方布置卫生间、卫生间、盥洗室、浴室等有水的房间,否则应采取同层排水和严格的防水措施。

-3除本公寓外,住宅卫生间不得布置在低层居民卧室、客厅、厨房和餐厅的正上方。

:

①公厕的服务半径不应超过50.0m

②居民厕所仍不允许位于低层居民的其他房间之上

③主要变化是:同层排水的公厕可位于餐厅、医疗室等之上。

2年女厕所数量增加

新规范:6.6.2卫生洁具配置数量应符合现行相关国家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男女坐便器的比例应根据使用特点和用户数量确定。当男女使用厕所的人数基本平衡时,男女厕所的比例应为1:1 ~ 1:1.5;在商场、体育场、学校、表演建筑、交通建筑、公园等场所,马桶座的数量不应少于1:1.5~1:2

:重大进展:关于男女厕所比例的明确声明!干得好!

3,《设置无性别厕所和母婴室新规范》

: 6.6.3-4公共活动场所应设置独立的无性别厕所,同时设置成人和儿童卫生洁具无性别厕所也可以用作无障碍厕所。

新规范:6.6.6在交通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站、医院、大中型商场展览馆、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母婴室应设在办公楼等工作场所的建筑物内。母婴室应符合以下要求:

-1母婴室为独立房间,面积不小于10.0 ㎡;

-2母婴室应配备洗脸盆、婴儿尿布台、桌椅等必要的家具;

-3母婴室地面应铺防滑材料。

:这两个增加的内容需要高度赞扬!但是弱者问:哪个单位可以带孩子去工作?办公楼里的母婴室可以用吗?

4和楼梯踏步的要求详细而实用。

楼梯踏步的最小宽度和最大高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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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个需要高度赞扬。总的来说,

①老建筑和儿童建筑对楼梯的要求更有针对性!

②普通建筑的要求略有放宽,应考虑电梯的推广使用。

③超高层楼梯的调节是一大好处!而且很好地满足了实际使用要求。

5、

新增部分可设置在公共建筑的封闭房间内:

8年4月17日。公共建筑内燃气器具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在地面无自然通风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房间等场所设置

-1燃气器具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和独立的应急通风设施,通风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正常工作时,通风量不小于6次/h;紧急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少于12次/小时;不工作时,通风量不应小于3次/小时;

②当从室内吸入燃烧所需的空气时,应满足燃烧所需的空气量

-2燃烧器的烟气应通过垂直烟道向外排放

:目前,许多大型商业餐饮形式所占的比例非常大,厨房的设置也非常令人苦恼。这一规定给出了一个明确的解决方案。问题是它是否能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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