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供工伤认定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后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及初次治疗的病历复印件。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受伤;
(2)在工作时间之前或之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伤害的;
(4)患职业病;
(5)因工作原因在外出工作期间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
(7)法律、行政法规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