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意向金、定金、违约金
意向金:严格来说,这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只是买受人购买房屋意愿的一种表达在意向金转换成定金之前,购买者可以随时取回意向金。购买房屋时,购买者必须考虑全局,不要草率决定,也不要轻易付款。
存款:人们经常混淆存款和存款,但它们在法律性质上完全不同。存款只是一种法律性质的预付款,是预付款的一部分,不具有担保性质在理解了存款的概念之后,这种区别自然就明白了。
违约金:违约金的发生伴随着违约责任的承担。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者不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2、定金
定金:定金是一个标准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存款合同: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90条的订立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自定金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
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保证金数额超过或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保证金合同的变更;接受定金的一方提出异议,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无效。
3,合同中应注明“首付款”,或按约定应用“首付款违约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支付定金、保证金、保证金、合同款、保证金或定金等。,但对定金的性质没有约定,且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定金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金额的20%,超过金额的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91条规定了保证金的数额,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超过主合同标的20%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在房屋买卖交易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条款,即出卖人向出卖人支付2万元的定金,以示其与出卖人进行合同谈判的诚意。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定金转化为定金,并适用定金违约金。在二手房销售中介服务中,该条款已成为行业惯例买方和卖方都受将利息支付转换为定金的约束。
4。定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吗?
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有如下条款: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按照各自应遵守的条款积极履行合同。如果合同的履行有任何延误,违约方应按每延误一天总房价款的1‰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视为拒绝履行合同,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按房屋总价款的10%向对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如任何一方违约,除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惩罚性责任外,双方还应赔偿守约方为履行本合同已经或将要支付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如果双方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后也应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6条规定了违约金和定金。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赔偿金或定金条款。应当指出的是,这一规定指的是对同一违约同时负有违约赔偿金和定金责任的情况。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和定金是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且两者之和不太合理,那么当违约方实施不同的违约行为,违反不同的违约条款时,两者可以同时适用作者:孙凯杰/山东顺祥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