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将从12月起简化。

199新华社北京10月30日电国家税务总局发言人傅30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布会上说,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通知》,要求从今年12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程序,减轻税收负担,提高服务效率。

傅表示,该公告将在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进一步缩短部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处理时间。例如,完成纳税人延期申报和审批的时限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应减少到10个工作日以内。纳税人变更税收定额审批事项的完成时限应当减少到15个工作日以内。

根据公告,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和延期申报的审批项目不再需要填写审批表或审批表,而是将相关内容纳入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实现“一表合一”为审批纳税人延期纳税,已取消延期纳税报告、资产负债表等5份申报材料。对于纳税人延期申报的审批事项,申请人不再要求单独提交情况说明,只需在申请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公告进一步简化了文件交付流程。

此外,为了促进对外开放的扩大,帮助非居民纳税人更好地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减轻税收负担,国家税务总局最近修订颁布了《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与原方法相比,新方法享受待遇更方便,表述更简洁,责任更明确。”说道

何表示,税务机关将按照国务院最近颁布的《优化经营环境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便利税收管理和支付的新举措,努力实现税负更轻、税收管理时间更短、税收管理渠道更宽、税收管理方式更好,继续发挥惠民与惠民的“合力”,进一步增强纳税人享受政策红利和税收管理便利的双重意识。

编辑/杨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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