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中,用人单位将被派遣劳动者返还劳务派遣公司的做法称为劳务派遣返还。被派遣劳动者被遣返后,被派遣公司是否另行安排用人单位,是否处于待命状态,或者是否解除劳动关系,被派遣劳动者被辞退后应如何获得补偿?
网友问:解雇劳务派遣员工应该得到多少补偿?
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张少泉律师回答:

如果被用人单位无过失辞退,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7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46条或者本规定第15条、第16条规定的情形,解除或者终止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发给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名职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其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最高支付期限不超过12年。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5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人单位退回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退回时保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被用人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在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同意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除非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务派遣单位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撤销、被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
张少泉律师分析:
劳务派遣员工与普通工人一样,如果被用人单位无过失辞退,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详情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合法理由或者经济补偿终止劳动关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续订劳动合同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额外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雇主和雇员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