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调查《城市物业管理条例》执行情况

1995年1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先民、副市长冯志勇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及有关专家对《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召开了座谈会

物业管理细则

《条例》已经2017年10月27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8年3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研究团队及其团队前往戴宇湾社区和海港区建设里社区,检查社区环境,了解物业管理的发展情况以及在执行条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之后是一个论坛,市政府在论坛上听取了关于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住房和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执法局以及市其他有关部门和县、区分别对所承担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了汇报。调研小组成员在加强法规宣传和实施、建设业主委员会、增加居民参与、量化物业服务标准、完善相关部门监管职能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徐先民,

,肯定了《条例》实施以来有关部门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他指出,物业管理工作关系到每一个人,所以要认真分析和总结《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加强《条例》的实施、学习和宣传,全面提高全市物业管理水平。

冯志勇表示,他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基层职能部门的作用,与政府领导、舆论引导和各部门形成合力,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规范业主委员会建设,推进旧住宅区改造,推动《条例》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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