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办主任兼农业和农村事务部部长韩长福今天(11月28日)表示,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应坚持延长承包期的原则,承包土地不应中断和重新分配,以确保绝大多数农民原有承包土地的稳定。

9年11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请中央农业办公室主任、农业和农村事务部部长韩长福、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党组成员、中央农业办公室秘书局局长吴解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韩长福,
,说土地关系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关系,以土地制度为核心的基本管理制度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土地,保持了承包关系的稳定。这为解决吃饭问题和保持农村长期稳定奠定了制度基础。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长期稳定的意见》出台,明确了巩固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本方向和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基本原则。这是农村土地政策的重大宣言,也是一项兼顾当前和长远的重要制度设计,可以说是“不变不变”韩长福,
,认为《意见》的发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土地承包中农民权益的充分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的完善,不仅有利于增强农民发展生产的信心和“定心丸”,而且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维护农村的长期稳定。韩长福,
指出,《意见》明确界定了长期不变的政策内涵,可以概括为“两个不变,一个稳定”:
——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长期不变,保证农民集体有效行使土地所有权和集体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权;
-农民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将长期保持不变,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占有根本地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集体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或者非法限制。
-为维护农民承包土地的稳定,农民家庭是承包土地管理的法律主体,用人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调整其承包土地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要坚持延长承包期的原则,不得破坏和重新分配承包土地,以保证绝大多数农民原有的承包土地保持稳定。
第19届全国代表大会提议在第二轮合同到期后再延长30年。这一“意见”已得到进一步澄清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将再延长30年,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将从第一轮土地承包起稳定75年。这是落实“长期不变”政策的重大举措,也是具体体现。
韩长福指出,下一步要落实中央《意见》的要求,坚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长期不变,稳定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做好承包土地登记发证和新一轮推广工作,为实施农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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