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审判范围和审判效力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审理期限是法定的可变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不服判决的上诉案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经法院院长批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不服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p>

二审审限

案件经二审法院判决后将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当事人不得将二审判决作为终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判决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再次对二审判决提起上诉2.禁止重复起诉根据《民事诉讼解释》第247条,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或判决生效后再次提起诉讼,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二审审限

1,后一种诉讼与前一种诉讼相同;2、后一种诉讼与前一种诉讼相同;3、后一种诉讼与前一种诉讼相同;或者后一种诉讼实质上否定了前一种诉讼的结果,就构成了重复起诉当事人一方多次提起诉讼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如果案件已经受理,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除非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具有执行权和给付内容的法官具有强制执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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