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鹤天千万采购背后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频发隐患

产品质量责任

外汇眼APP新闻:Thunan/唐研究员主编

燕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作为城市管理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的环境卫生管理行业也相应拓展业务。行业发展继续加快,从事环境卫生管理的企业都加入了资本市场,于鹤天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于鹤天股份”)就是其中之一。

和这次上市对裕和达股份的影响不同,但背后的问题是“同”其中一个问题是宇和天股份没有披露关联企业的注册情况。一波接一波,其子公司的异常经营记录“接踵而至”,处罚频繁。裕和天的供应商涉嫌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也不可低估。

1。披露的信息不正确,或者有虚假陈述。华东御河达

股自成立以来未改变主营业务。多年来,裕和天一直深入参与环境卫生管理领域。

根据flush iFinD的数据,2014年至2018年,裕和天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64亿元、11.17亿元、15.47亿元、21.52亿元和28.16亿元,2015年至2018年分别增长29.27%、38.45%、39.1%和30.87%

2 014年至2018年,裕和天净利润分别为3900万元、6500万元、1.24亿元、1.75亿元和2.03亿元,2015年至2018年分别增长63.42%、92.3%、41.38%和15.5%

此外,裕和天股份的毛利率逐年下降。从2016年至2018年,裕和达的毛利率分别为20.34%、19.56%和18.84%。

值得注意的是,裕和天股份没有披露关联企业的登记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沈阳铁西枫叶健康清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枫叶清洁中心”)是周设立的另一个机构,于2016年10月被撤销。周是裕和天有限公司董事的女儿周明和于阗的董事长周平是兄弟

但根据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枫叶清洁中心的注册状态正常这可能意味着枫叶清洁中心没有被取消除

外,于阗股份仍有“延迟”注销关联企业的现象

根据招股说明书,深圳市阳光清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清洁”)是一家陈曼青曾持有15%股份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而陈曼青是裕和达有限公司董事周聪的配偶阳光清洁在2017年11月被取消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数据,阳光清洁于2017年9月26日取消

众所周知,信息披露的合规性一直是中国证监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就于赫达股份而言,对信用证政策的遵守急需关注。于鹤天股份的发行还没有结束。

2,异常经营、内部治理或缺陷名单中的“老客户”

裕和天股份,成立于1997年,经历了22年的发展,业务范围覆盖数十个城市。在业务发展的同时,其治理水平可能难以考虑。

事实上,裕和天的子公司经常“提到”异常经营的名单,其内部治理水平令人担忧。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数据,2014年9月12日,裕和天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裕达丰富防虫有限公司因无法通过其户口或营业场所联系到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2年9月12日,014,裕和天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深圳金枫叶花园生态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因无法通过其户口或营业场所联系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2年3月2日018,裕和天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福建裕和天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因无法联系到其户口或营业场所而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单。

2年7月23日015,玉禾天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江西玉禾天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未能在《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内发布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情况清单。2015年8月3日,由于未能在《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内公开年报,被列入业务异常名单。

2年7月6日018,于赫天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成都于赫天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因未能在《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内发布年度报告而被列入经营异常情况清单。

2年11月4日019,在对企业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的抽查中,玉和天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无法通过户口(营业地)联系

2019年7月2日,在对企业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进行的两次随机抽查中,未能通过户口(营业地)联系到裕和天的子公司深圳裕和天物业清洁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县分公司

此外,裕和达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广州裕和达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裕和达”)因多次丢失发票而受到处罚。

根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海监处罚[2015]69号文件,2015年9月2日,广州市于赫达因丢失发票的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根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海监处罚[2015]60号文件,2015年9月2日,广州市于赫达因丢失发票的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根据穗地税法海[2015]387号文件,2015年8月14日,广州裕和天因丢失发票的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根据穗地税法海[2015]180号文件,2015年2月11日,广州裕和天因丢失发票的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多次“上榜”违规操作并因丢失发票而受到处罚,反映了裕和达有限公司的治理或漏洞,裕和达有限公司的问题远远不止于此。

3。供应商的产品质量问题经常发生。购买1000万元

背后存在的隐患除了涉嫌虚假陈述、内部治理或缺陷外,裕和天库存供应商涉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问题也值得关注。

根据招股书,江苏金鹏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鹏汽车工业”)是玉鹤天十大机械设备供应商之一。本期,裕和天分别向金鹏汽车工业购买420.9万元和632.3万元。裕和天股份向其购买电动三轮车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的数据,发布于2018年4月2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发布的《2017年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检结果公告》中,金鹏汽车行业规格型号为48/60V30AH600W的电动自行车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是唯一的金鹏的汽车子公司也多次被告知不合格产品。

据公开资料,天津金尚电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金尚”)是金鹏汽车工业的全资子公司。其业务范围涵盖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及其零部件的加工、装配、批发和零售。电动三轮车及其零部件加工装配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数据,于2018年10月17日发布。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检验结果公告》中,天津金上TDR133Z型电动自行车被列为不合格产品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发布于2018年3月28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2017年流通领域交通工具及配件质量抽检结果”中,天津金尚电动自行车为TDT152Z,车架号。:6264216070201661被归类为不合格产品

不仅如此,天津黄金还经常因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而受到处罚

根据天津市市场监督质量处罚中心[2016][11号文件,天津金尚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被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处罚。

根据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701号文件,天津金尚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被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根据天津市陈监管处罚局2019年第118号文件,天津金尚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被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需要指出的是,金鹏汽车行业产品责任纠纷频繁,产品质量可能存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8) E 0822第483号文件,原告周永龙、李、李顺梅、周永峰与被告发生生产责任纠纷一案,原告父亲周德福驾驶被告生产的牌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法院认为,“金鹏”电动三轮车的产品缺陷与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湘1102(2018)1332号文件,在原告陆、陆与被告黄、汽车工业公司、第三人金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中,原告陆驾驶汽车工业公司生产的电动三轮车、第三人金驾驶其丈夫卢雪华驾驶的轻便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金鹏汽车工业生产的电动三轮车的缺陷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鲁〔2018〕4297号1521号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初,在原告李、李、李与被告汽车工业产品厂发生生产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的亲属胡菊华驾驶被告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金鹏汽车工业销售的涉案车辆存在产品质量缺陷,金鹏汽车工业对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是一家员工人数众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拥有裕和股份,提供物业清洁、市政卫生等环境卫生综合管理服务。根据

招股说明书,截至2018年12月底,裕达证券交易所员工总数为55,938人。

和御河天市政环卫业务主要经营户外,对车辆和其他机械设备的需求很大。然而,在与有产品质量或缺陷的供应商合作时,裕和达有限公司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风险很高。

折木,丝状我们面前有许多问题。尤赫达的股票在进入资本市场时是如何“破局”的?仍然是一个未解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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