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两部:抬高防疫应急物资价格可以定非法经营罪

北京新闻快报(记者王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今天(2月10日)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危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治的违法犯罪的意见》《意见》指出,囤积居奇、哄抬防疫急需的防护用品和药品价格、牟取暴利、大量非法收入或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严重情节,均可按非法经营定罪处罚。假借防疫控制骗取公私财物等。,数额相对较大,可以因诈骗而定罪处罚

《意见》要求依法严惩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伪劣药品或者不合格医疗器械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药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医疗器械罪定罪处罚。

此外,要依法严惩价格欺诈犯罪。囤积居奇,哄抬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防疫急需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意见》指出,假借防疫控制之名骗取公私财物或公共捐赠,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假借防疫控制,实施虚假广告行为,造成多人被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特别是防疫、保卫物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聚众哄抢罪定罪处罚。

《意见》表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罪应依法严惩严格按照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并对相关犯罪实行从捕杀到餐桌的全系列处罚。特别是非法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产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是野生动物非法狩猎所得,以隐瞒或者隐瞒犯罪事实和定罪处罚的。

《意见》还明确依法惩处散布谣言、玩忽职守、挪用公款、破坏交通设施和阻挠防疫等各种违法行为。

新京报记者王军

编辑刘梦洁校对李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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