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进行最终结算吗?最终结算是所得税征收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如果企业不这么做,税务局会发现的。是否做这件事由企业决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开始申报并进行最终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结清应纳税款和应退税款。< p>
结算需要做什么?是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对企业的有关收入、成本和费用逐项进行的税收调整。会计处理与税收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为准最好将需要调整的涉税事项以文字和表格的形式逐一记录下来,作为申报企业所得税调整的依据。也便于避免今后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时重复调整的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作为企业的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防止税务机关日后征收滞纳金甚至罚款,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所得税的最终结算和缴纳是否需要请外部公司出具税务审计报告?并非每个企业都必须进行税务审查,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才需要进行税务审查: 1,当年亏损超过10万元(含)的纳税人 2,当年弥补亏损的纳税人 3,当年实现销售(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 4、房地产企业年度申报 5、税务局通知企业参与所得税汇缴 6。企业本年度亏损较大,希望将本年度亏损延续到下一年度,以弥补下一年度的利润。 7。为了检查公司账目,避免非法纳税成本,企业通过所得税结算进行自查。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是企业每年3月至5月向国家税务总局或地方税务总局报送的报告,俗称“年度报告”或“纳税审查报告”如果所得税是在国家税收中支付的,将移交给国家税务总局;如果所得税在地方税中支付,它将移交给地方税务局。有必要区分“税务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税务审计报告是指所得税结算报告,而审计报告是指工商审计报告前者由税务部门发行,而后者由会计部门发行。但是,根据最新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目前也可以出具“税务审查报告”。

企业无论亏损还是盈利都要进行所得税结算吗?< p>
会计报表上的损益按照会计方法计算,而企业所得税是否应缴纳则不同于企业是否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取得应纳税所得额。一个企业有可能获得利润,但不缴纳所得税。例如,当一个企业的利润完全来自股权投资收入而没有其他税收调整时,就不需要缴纳所得税。企业也有可能亏损,但必须缴纳所得税。例如,一个企业的损失是由于大量的减值准备。纳税调整后有应纳税所得额的,应计算缴纳所得税。所有这些都需要通过所得税结算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