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黎明:痴迷民法的“老学者”

民法论文

王黎明,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会会长。

奖励理由

作为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博士和民法学家的杰出代表,他参与起草和修改了合同法、专利法和物权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近年来,他致力于中国民法典的编纂,立足中国实际,广泛传播民法典理念,顺应实际需要,展示中国智慧。在他几十年的学习、教学和写作生涯中,他从行业中表现出对他的家庭和国家感情、理论高度和学术成就的极大尊重。

2019法治人士

王黎明:痴迷民法的“老学者”

于2019年12月30日出版。《中国新闻周刊》

第930期中熟悉王黎明的人都说他是一个善良的人,总是谦虚、尽责,关心弱者的保护。即使被别人误解和批评,他也只是提出了“尊重他人,永远尊重他人”的好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原执行副院长沈德勇与王黎明是多年的朋友。沈德庸评论说,“王黎明是一位受人尊敬的学者如果说江平、童柔等老一辈法学家是大陆法系的奠基人,那么王黎明就是中生代大陆法系的领军人物。他不仅学识渊博,而且通过教书育人为法制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部综合性民事立法法典。它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它是保护普通人财产权、人格权和人身权的法典,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王黎明经常说:“我一生都在学习民法。民法的终极价值是关心人。”“

”带着作家的梦想走上了法律之路

6年2月,王黎明出生于湖北省仙桃市绵城回族镇。15岁时,他从绵城中学毕业,成为一名插队的知青。

棉镇靠近农村,但其生活习惯仍与农村不同。当他第一次来到农村时,他的身体还没有发育成熟,但他必须参加繁重的体力劳动:在冬天的几个月里,他冒着雨雪赤脚挖运河。在炎热的夏天,在烈日下在田里锄地,挖土筑堤...而且经常吃不饱后来,由于他出色的学习成绩,王黎明成了农村一所小学的代课老师。

| 1977年10月21日,《人民日报》头版宣布恢复高考,社会立即沸腾但是当这个消息传到王黎明插队的村子时,许多人都表示怀疑,因为当时高考已经暂停了十多年。起初,王黎明没有认真对待这件事,也没有为考试做准备。大约一个月后,他的一位高中老师给他写了一封信,告诉他,“你是高中班上的尖子生。你有基础和希望。不管这个消息是真是假,你都必须参加高考。即使你有权尝试,这也是一个难得的机会。”“老师还随信寄给他几本文革前的中学课本,鼓励他努力学习。

就这样,王黎明向生产大队请了假,回到小镇认真准备考试他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将近半个月,没有出去。在那段时间里,他吃红薯,炒饭,醒来时看书,累了就睡觉。他复习了半个月,迎来了考试日。

,因为他热爱文学,先申请了武汉大学中文系,但他最终考上了湖北财经大学法律系。那时,中国的法律教育被遗弃了当时,全国只有三个法学院招收学生。

受导师委托学习民法

| 1980年底的一天,无意看到教授国际私法的张的油印本《民法概论》。这也是他第一次阅读结构严谨、条理清晰的民法读物,并立即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

张20世纪50年代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师从童柔教授。这本《民法概论》是童柔写的

于是,主动提出要借这本书好好读一读,但由于张还要备课,他只答应借给他三天。那天晚上,王黎明熬夜读完了这本书,但他仍然感到不满足。他用剩下的三天三夜从头到尾抄写了大约10万字的书。《

》正是这本小册子,它使王黎明对民法产生了兴趣,并决心成为一名同柔的学生。1981年,王黎明成功通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考试。他的导师是童柔教授,被誉为“中国民法之父”

| 1982年底,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宪法王黎明说,新宪法强调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并引发了全国性的讨论。这使他对学习法律的意义有了新的认识,也坚定了他学习民法的信念。

1984年,24岁的王黎明毕业后留在学校教书,并继续学习民法。同年,以童柔为代表的法学家开始起草《民法通则》。1986年,在童柔的指导下,王黎明和郭明瑞合写了《新民法理论》。这本书成为当时民法研究生的必读书目,至今仍有深远的影响。

1987年,中国人民大学开始招收民法专业博士生。王黎明在攻读博士学位时教书。1990年2月,王黎明在美国完成学业后立即回国。

回国后,在病榻上,童柔聆听了王黎明的博士答辩王黎明成为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博士1990年9月15日,当童柔快要死的时候,他和王黎明进行了一次长谈。童柔说,他坚信法治是中国的必由之路,并多次敦促王黎明学习民法,不要做官,而要坚持学术之路。第二天,童柔教授去世了

王黎明一直记得童柔的教诲,对他的老师充满敬佩。他经常说,在他接触的几代中国法律界人士中,他最敬佩的是他的老师童柔,无论是道德水平、学术成就还是对国家的感情。

帮助立法立足国情

少年插队的经历,使王黎明认识到中国农村的真实生活,对国情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童柔还经常教导他,制定法律必须联系中国的国情,不能脱离中国的实际,也不能照搬他国的做法。回忆说:“童老师也很感动。他曾经是苏联专家的助手。他说在学术上抄袭苏联是不成功的。””

除了立足国情之外,童柔送给他的另一个学科是,民法的研究必须充分把握和理解民法的整体体系,而不是局限于某一个体系的规则“他经常给我举例子。有些人只研究合同法或合同法中的一项制度,这是不合适的。所谓“不求大局,不求一方”,只有掌握了整个民法体系,才能对该体系有一个整体的认识。”王黎明说

自1998年以来,王黎明参与起草和修订了几部重要法律,包括《经济合同法》、《合同法》、《专利法》、《产品质量法》和《物权法》。目前,他正致力于民法典的编纂。民法典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中国先后于1954年、1962年和1979年三次启动了民法典的制定,但均未取得任何成果。

王黎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失败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市场经济体制。那时,人们没有多少财产,农村的每个家庭都是开放的。因此,继承法等用处不大,《民法典》的颁布缺乏实际意义。

王黎明一直认为,法律中任何能够广泛反映普通民众意见的条款,在制定后都可以得到很好的实施。以物权法为例,历时13年,经过八次审议,得到了群众的积极参与。这一打开立法大门的过程确保了财产法的立法质量。

2年7月和2005年7月,公布了物权法草案全文,征求公众意见。在这40天期间,收到了来自各行各业的11,543份意见。

王黎明说,当时起草小组收到了一封用盲文写的信,这让他很感动。作者是一位视力受损的病人。在亲友的帮助下,他阅读了草案的全文,并就需要修改的地方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2年10月014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编纂民法典”编纂民法典的工作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介绍《民法典》的一般原则,这些原则在2017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获得通过,为《民法典》的编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第二步是完成《民法典》各章的编纂,计划于2020年3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王黎明就主张独立编纂上述两部法律,主张在合同法、物权法等诸多领域借鉴两大法系的先进经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

“最喜欢的三英尺讲台”

2年12月018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机构在国家图书馆举行了“改革开放40年中国民法发展与王黎明藏书大会”。会上发布的王黎明民法研究文集系列共13卷,1000多万字,包含两个大盒子。

中国政法大学商法教授、前王黎明民商法教师李建伟说,过去40年来,王黎明教授在检索法律学者的著作方面一直是“双王”——发表论文和专著数量第一,引用文章数量第一

王黎明的合作项目很少,大部分是独立完成的。大约十年前,学校外的一位教授问李建伟:王黎明教授是如何做到如此忙碌和富有成效的?学生们有什么“合作贡献”吗?李建伟回答说,王黎明的学术成就很有成效,没有什么诀窍可言,主要归功于他的勤奋。

李建伟仍然记得他在博士期间与王黎明交流的一个细节王黎明说他在寒假里完成了一项重要的工作,他觉得最愉快的一天是新年的第一天,因为没有人打扰他,他可以静静地记下这一天。

李建伟曾经写道,那年恋爱中的王黎明第一次被岳母带去见他未来的公婆父母。仪式结束后,未来的姻亲父母在进入客厅前泡茶和切水果。然而,他看到这个年轻人拿出一本书,在他的怀里,仔细阅读。一时间,他陷入了“我应该打扰它吗?”

孟强,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黎明培养的博士生。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40多年来,王立军一直非常守纪律。每天五六点起床。简单的早餐后,在七点前到达办公室。我一整天工作后才回家。出差时,他带着手稿在飞机和高速列车上观看。尽管

忙于工作,但王黎明的生活并不单调。爬山、看足球比赛和打乒乓球都是他的爱好。在业余时间,王黎明经常带他的学生去爬香山,并且喜欢爬最陡峭的山路。他从不停下来休息。爬上山顶后,他敦促学生们赶快下山。孟强说他和王先生一起爬香山几百次了,但是没有时间去看风景。

大约十年前,在一个冬末的晚上,李建伟从出版社给王黎明家寄了一本书,看到他在电视上看足球比赛。惊讶地问道:“王老师也有时间看足球比赛吗?”

“武汉红金龙队将被降级”身为湖北人的王黎明有些沮丧地说道“这本书是我的错”李建伟打趣道听了这话,王黎明哈哈大笑起来如今,王黎明拥有许多头衔但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最喜欢的标题是“王老师”1992年,年仅32岁的王黎明被任命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到目前为止,王黎明已经培养了100多名博士生和博士后。从研究生院到教学,王黎明在中国人民大学已经呆了将近40年。“人大是我的家在过去的40年里,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三英尺高的平台。我热爱学生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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