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信贷服务支持复工复产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责任的通知》(于飞祖办发[2020年第39号)精神,在“信贷重庆”网站开设了“员工疫情信贷承诺”和“企业复工承诺”栏目各区县可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和恢复工作生产的实际情况,创新运用信用承诺,加强活动期间和活动后的监管。
对于通过大数据等方式进行疫情调查并建立疫情信息档案的人员,在信贷主体承诺的信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可以与市发改委进行对接,将相关信息纳入单位和个人的信贷档案,进行信贷管理和服务。
根据《重庆市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防控疫情和做好实体经济和金融服务工作实施细则》,在“信贷重庆”网站上推出“坚定承诺”制度,组织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导企业做好疫情期间不随意裁员的信贷承诺,作为发放贷款的重要参考。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二十项政策措施》精神,开发和应用公共信用信息和大信用数据,向金融机构提供公共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信用易贷”产品,提高信用贷款比重,帮助各类金融资源加快对优质信用中小企业的投资。
跨地区、跨部门失信惩戒行动
在“诚信重庆”网站上开通“疫情失信曝光平台”,及时收集和披露《关于严厉查处妨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通知》(渝建统[2020年第1号)中所列失信信息,纳入单位和个人信用档案,依法实施跨地区、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行动在疫情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经有关部门确认后,将相关信息纳入单位和个人信用档案,在行政审批、财政资金支持、公共服务、惠民信贷等方面实行联合奖励。
疫情期间有哪些不诚信行为?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擅自隔离治疗、故意或过失传播病毒的;来自病毒感染高发区,与病毒感染高发区人员密切接触,故意隐瞒情况,抗拒隔离管理,造成病毒传播严重后果的
2、殴打、故意伤害、故意杀害医务人员、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或者公然侮辱、恐吓、诽谤医务人员、撕毁防护用品、随地吐痰等行为侵害医务人员,可能导致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
3、拒绝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等防疫机构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的防疫、检疫、治疗、隔离等措施,或者阻碍防疫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处置传染病病人尸体的
4、强令或故意损坏或侵占医疗卫生机构等防疫机构的财产,或制造事端,非法停放尸体,设立私人灵堂,造成混乱,影响防疫工作正常进行的;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性、腐蚀性物质进入医疗卫生等防疫机构,危害公共安全的
5、生产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医疗设备,或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设备,情节严重的;生产和销售假面具、防护服等预防和防护产品和材料;生产、销售伪劣防疫药品的
6、恶意编造虚假疫情信息,或者故意传播或者散布虚假信息,造成人民心理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借此机会制造和散布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7、利用疫情开展虚假宣传和弄虚作假的;强制拦截、强制查封、强制查封、强制使用和盗窃防疫物资的
8、违反市场管理、价格管理等国家有关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9、违反防疫和交通管理规定,不听劝阻,强行通行,冲进警示带、警戒区,或者擅自封闭道路,阻碍交通,阻碍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公务车辆、民生保障车辆等扰乱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的
十、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捕杀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销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
11、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擅自排放、倾倒或处置医疗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含有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的危险废物,造成病毒传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1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截留、挪用、挪用防疫经费和物资的
;违反专项资金和物资管理制度,挪用救灾资金和物资进行防疫、优抚和救灾的
1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其他受委派或者委托参加防疫工作的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拒不执行防疫决定和命令,故意隐瞒、拖延报告、谎报疫情,严重不负责任,致使疫情扩大或者恶化,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14、其他妨害防疫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
上游记者陈福永/文凤图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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