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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还车前发生事故后,
不得不扣除4000多的自修复押金?

6年,刘先生从浙江万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租赁了一辆汽车,租期为三个月,自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9月26日。租金是每月4700元,押金是10000元。9月25日,他归还了汽车。


刘先生:“前一天送货,我没注意把车滑出车外,大灯坏了。然后我自费到外面修理。修理在合同上。我没注意到。如果我不得不在他指定的地方修理,50%的罚款将根据合同扣除。”“

刘先生说事故造成汽车中网和左大灯损坏,修理费1750元,但合同规定:“如果汽车发生事故,必须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理,未经许可修理视为违约”,并扣除50%的定金作为违约金。

刘先生说当时没有注意到这个条款,现在他也同意了,但是他对车辆的固定成本有异议。

刘先生:“我是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这辆车也是第三方租的,再租给我,肯定会损坏他给我4000多块的地方,肯定会损坏1800多块。”“

刘先生认为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磨损。他只认可第一手汽车租赁公司的1880元,而不认可万盛的47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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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通”:考虑到第二年保费的增加,刘先生带着记者去找公司,但在门口写的是浙江盛通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不是浙江万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盛通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盛老板:“我们委托我们的子公司万盛和我们的公司(两家公司都是你们的?)都是我的“
盛的老板说他在外面开会,让公司的徐经理解释一下修理损失的费用是怎么算出来的。

浙江盛通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徐:“我们有很高的固定损失,对,由于原事故,第二年经营汽车的保费会有所增加,所以我们把保费都加了,总共就是这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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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根据合同约定,他已经支付了
的维修费,未支付任何其他费用。经理徐说他正在开车,可以马上赶到公司。在等候期间,刘先生仔细看了合同,其中一份说:“租赁车辆事故造成的损失不足2000元,由乙方自行承担,无保险。对于2000以上的,乙方应承担第二年1500元的递增保险费用和本次事故中我方车辆固定损坏维修费用的20%。”刘先生说,根据合同条款,他这次花了1750元修车,已经自己承担了,所以没有必要再支付其他费用。

浙江盛通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徐:“都修好了才还的(不管是修好的还是剩下的,都算在车损里了,不算在1880元的车损里了吗?”?如果你把它退回去修理,它会占用公司修理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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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与修理车辆所需的时间有关?
对尚未返还给协会。这时,附近的另一个刘经理人说,刘先生要扣除4000多美元的原因也与修车时间有关。

浙江盛通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刘经理:“在此次维修过程中,我公司一定会赔偿上海公司。根据合同,如果他在这里说,根据合同,他将修理它一天,如果它超过(合同期限)一天,它将按整个月计算(这里写在哪里?(刘先生:不,我没看过。)“

刘经理表示,如果汽车维修时间超过合同期限一天,将扣除整个月的租金4700元。根据这一计算,确认的5000元罚款加上1880元的车损费加上一个月的房租总共是11580元,也就是说,刘先生的10000元押金不仅要全部扣除,而且1580元要倒贴。
的刘先生说,合同中并没有具体说明归还后车有什么损坏,租金应该在修理期间支付。

他提出了一个解决办法,租金是每月4700元,按每月30天计算,相当于每天157元,他将支付汽车修理的天数。对此,徐经理和刘经理表示,他们将再次讨论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