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呈祥区法院发出《出庭通知书》,表明本案原订于明天(12月31日)再审目前,它已改为一个预审会议。
原定明天重审,但现在改为审前会议
据《新京报》早些时候报道,今年3月,26岁的残疾男童马欢被一审法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1.5年。这起案件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因为家属对涉案物品是否为枪支提出了异议。今年7月,马欢的家属收到了二审刑事判决书。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一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莆田市城厢区法院重审
《新京报》记者今天(12月30日)从马欢的家属及其辩护人处获悉,12月23日,其中一名家属收到了城厢区法院发出的“出庭通知”。文件显示,被告人马欢因非法制造枪支一案,已决定于2019年12月31日上午开庭审理。
但马欢的家人告诉《新京报》,他们最近收到一份法院通知,原定于明天直接审理的重审现已改为庭前会议。
马欢的姐姐马静说,几天前,其中一名家属向法院申请现场直播庭审,并在法庭上进行物证比对。“预审会议将讨论相关细节。我们的请求是否能被法院接受还不清楚。这取决于明天预审会议的讨论结果。”
随后,《新京报》记者从城厢区法院证实了上述说法。明天,将举行预审会议,讨论家庭成员提出的请求。此外,重审的时间尚未确定。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刑事裁定表明原审判程序违法,发回重审。
199辩方在一审中提出申请,要求在法庭上比较证据。《新京报》的记者指出,本案的争议点出现在涉案枪支的鉴定上。一审时,控辩双方就“马欢的发令枪和发令枪的零部件是枪支还是枪支的零部件”进行了辩论莆田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办公室2017年9月8日的检查报告显示,在马欢销售的涉枪案件中,子弹轮、扳机和锤子均被鉴定为“枪零件”然而,同年10月17日,上述鉴定机构对在马欢查获的所有配件(包括整个发令枪)进行了检查后,得出结论,认为检查材料不符合鉴定条件,决定不予受理。
对于同一检查人、同一材料、同一鉴定机构,在40天后出具两份不同的报告,马欢家属表示不同意在
199审判中,辩方提出了“在法庭上比较物证”的申请,但被控方和法庭驳回。法庭记录显示,检察官认为枪支是危险物品,不能送上法庭。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在法庭上比较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