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的前言已经进行了近十年或二十年。由于大规模的城市化,中国已经进入了征地拆迁的高峰期,也进入了各种矛盾的时期。在这场巨大的利益对抗和博弈中,法律的启蒙像春风和毛毛雨一样,在每一个捍卫者的心中蔓延。法律的力量就像一把出鞘的剑,捍卫着大多数捍卫者的利益。在这个风雨飘摇的时代,
到处都在战斗,只是为了捍卫重新安置的人们的权利。十年后,律师事务所的运输团仍然一直在护送。十年来,作为黄埔军校在征地拆迁领域,我们不遗余力地培养精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研究了大量案例。我希望我能给那些最需要的人提供庇护。我也希望我能与加拿大各界有真诚和广泛的经验交流。
为此,我们郑重推出了律师事务所的研究成果系列。今天,我将分享255个来自智囊团的精选案例。我将进入下面的主要部分。

255强制拆迁决定必须在复议诉讼期限届满后执行。
-行政机关对对方当事人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后,应当限期自行拆除。复议或诉讼期限届满后,才能依法强制拆除标签
:行政机关|强制拆迁决定|复议诉讼期限
简介:何某在邵阳市大祥区建了一栋房子2014年7月,邵阳市城管局先后向何发出《行政处罚通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和《行政强制通知书》,告知其相关权利。由于他没有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房屋,也没有提起复议或诉讼,邵阳市城管局于同年9月19日向他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决定强制拆除房屋,同时告知原告有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同一天,大相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了何的房子何某拒绝接受拆迁并提起诉讼。
199法院认为,《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当事人应当限期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大相区政府和邵阳市城管局在作出《实施决定》后,应责令何某限期自行拆除。只有在法定复议或诉讼期限届满,且何某未采取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的情况下,才能依法强制拆除。因此,判决认定,大相区政府和邵阳市城管局强制拆迁何的房屋是违法的实践要点:行政机关对强制拆迁相对人作出《强制拆迁决定》后,应当允许相对人限期拆除;只有在复议或诉讼期限届满,对方当事人未提起复议诉讼的情况下,才能依法强制拆迁。
199案件索引: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湘行终(2016)1470号《何诉大相区人民政府、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强制拆迁案》,见《何与邵阳市大相区人民政府、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行政强制二审行政判决书》(审判长、夏阳法官、孙代理审判员),载《中国司法文书网》(201703)喜欢这篇文章吗?请评论、关注和分享!你在征地拆迁方面有什么经验?请在下面留言并与我们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