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诈的结果是,欺诈者故意做出不真实的表述。这种意图的表达主要是通过意识形态制定签署决定和执行签署法案来实现的。欺诈方表达的预期的人或物是对已签署合同的同意。合同的所有内容构成一个整体,并由理论家共同确认。假设存在欺诈,且欺诈事实已转化为合同内容,则在被继承人签署合同之前,合同内容已作为待签署的合同文本呈现给被继承人,作为被继承人做出合同决定的合同依据,构成其有限错误判断的根源。合同签订后,合同的欺诈内容根据合同的效力对被欺诈方具有约束力,并成为其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理由。因此,欺诈性合同内容与欺诈方的签约决定之间存在着重要的内在联系这种相关性对我们确定欺诈是否成立有多大帮助

合同内容是交易要素的确认在正常情况下,与交易相关的重要因素将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只有个别情况例外。以虚假陈述这种典型的欺诈形式为例,虚假陈述的内容应当是对欺诈方进行交易和订立合同的决定具有实际影响的一个因素。欺诈者虚假陈述的目的是让欺诈者按照自己的意愿表达对欺诈者有利的意图。在正常情况下,如果被欺诈方不能根据客观真实的判断达到预期的结果,欺诈方只能通过施加外力和强行制造
“假象”来改变被欺诈方意志发展的正常轨迹然而,外力在何处以及如何施加将对欺诈者的目的能否实现产生决定性影响。这涉及欺诈事实和合同内容的选择。基于特定的交易背景和双方都是理性人的标准,为了方便与被欺诈方的交易,诱使被欺诈方以有利的方式签订合同,欺诈者会选择什么样的欺诈内容和程度?应该根据个案的交易环境和通常的交易习惯来判断。

让我们以下面的交易为例:
A想把她的车转售给b,希望以50万人民币成交为了便于交易,A实施了以下欺诈行为:首先,它调整了里程表,将实际里程从200,000公里改为100,000公里;第二,它掩盖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发生了很多交通事故,发动机被损坏和修理了很多次。第三,它掩盖了这样一个事实,即汽车已经多次易手,每一个车主都造成了交通事故,每一起交通事故都有人员伤亡。这三种欺诈中的哪一种对b的购买决策有实际影响对

的分析如下:首先,人们在购买二手车时更注重里程,因为它与发动机的磨损有关,但减少
| 1.991亿公里对普通人来说是可以接受的;第二个事实是,根据正常人的想法,发动机是汽车的心脏,属于最重要的部分。如果发动机有严重的缺陷,人们通常不会做出购买决定。第三个事实是,根据大多数人的心理,他们不会买一辆总是给车主带来厄运的车。这种心理应该存在于世界上所有的国家。
因此表明,欺诈方签署合同的决定性因素是合同内容的重要性这种重要性直接影响到理论家签署合同的决定,并与其交易目的直接相关。此外,这种重要性也影响到交易的基础。重要性的判断应该基于具体的案例、合同的性质和交易习惯。同时,重要性分为质量和数量
"质量"是合同内容所指向的交易要素在整个交易中的位置;“数量”是合同内容的虚假程度。例如,在上述情况下,里程从200,000公里变为100,000公里,并且假分量为10公里。如果里程从300,000公里改为50,000公里,如果错误的程度是这样,B不应该购买,这个程度将对空想家的决定有实际影响。

因此,合同内容的重要性是确定欺诈是否成立的重要标准如果合同的内容不重要,内容对当事人表达意愿没有实质性影响,且当事人的意愿保持自由,那么欺诈就不成立。当然,不构成欺诈并不意味着欺诈者的行为得到认可。相反,该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损害了被欺诈方的权益。被欺诈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以维护自身利益,但无权解除合同。

最后,本文提供了一种确定合同内容重要性的方法:我们可以颠倒假设:如果欺诈者将欺诈性合同内容的真实情况告知欺诈者并进行充分披露,而欺诈者仍然根据基于真实事实判断的既定方法签署合同,则表明合同内容对欺诈者的意愿没有影响且不重要双方当事人的虚假陈述或故意隐瞒合同的这一部分并不构成撤销权意义上的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