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11月2日一大早,刘先生去早餐店买早餐。准备付款时,他发现自己的手机支付账户已经登录到另一部手机上。刘先生很快核对了余额,发现他的账户中有3000多元被转账,并且还使用APP的贷款功能花费了1000多元。刘先生立即在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富宝派出所报警
接到报案后,值班民警张健立即展开了调查。通过获取刘先生手机支付账户的转账记录和对便利店的监控,他发现11月1日,刘先生的室友陈某利用刘先生的手机支付账户在便利店进行了套现,并确定犯罪嫌疑人是陈某。警方立即传唤陈某到警察局接受询问和调查。

陈某来到警察局后,他拒绝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直到警方把准备好的移交记录和其他证据带到陈某。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陈某的心理防线被突破,他的犯罪行为得到了如实的解释。

根据的陈述,他和刘先生都是酒店的员工,住在宿舍。11月1日凌晨1点左右,看到刘先生睡觉时,手机放在他面前的凳子上充电。由于陈某沉迷于游戏,他把所有的钱都花在玩游戏上,而且非常缺钱。看到这样的机会,他不禁想起了刘先生。窃取了刘先生的个人信息,并登录到他的支付账户,然后根据他的身份证号码猜出了他的支付密码。

首先洗劫了刘先生手机账户中的3058元,利用该账户通过借用功能到便利店消费,成功套现1062元,涉及金额总计412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针对此案,张健警官提醒市民,手机支付已经成为市民购物和消费的重要支付方式。除了设置强密码外,公民还应加强个人信息风险防范意识,同时注意保管个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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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深圳福田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