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李一帆)今天(29日)下午,广西高级法院宣布了对肇事司机的审判。有消息称,涉案公交公司共索赔相关损失5079.4元。涉案男子在法庭上承认控罪,声称他当日与朋友喝酒,一时冲动撞毁巴士,对车上乘客的安全构成威胁,并表示愿意赔偿巴士公司及乘客的损失。这个案子将在不同的日期判决。

车载监控显示,该男子连续三次踢开公交车上的IC卡收费机根据法院报告,2018年11月10日,当一辆207路公交车在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路中兴桥附近行驶时,车上的一名男性乘客突然将公交车砸碎并威胁司机。
被公安机关查处。当天下午5点左右,涉案男子黄某在龙腾路服装市场登上207路公交车,计划前往江南客运站。由于在北池边修建道路,207路公共汽车只能改道和绕行。黄觉得自己可能赶不上公共汽车,于是他让司机打开车门下车,换乘出租车。根据有关规定,公共汽车司机拒绝了黄,理由是他不到车站就不能开门。随后,黄开始疯狂地踢开IC充值卡终端机。记者从
199《新京报》获得的一段车辆监控视频显示,男子连续三次在公交车上踢打IC卡收费机。报告称,司机担心黄可能会做出其他危及公交车安全的行为,最终将车停在西路,并计划报警。黄看到这种情况越来越冲动,打算用车载灭火器砸车门逃跑。当砸车门没起作用时,黄打开车中间的车窗,万万没想到跳下车逃跑了。
这时,公交车上的许多乘客和司机携起手来控制黄黄某在逃跑过程中踢坏了乘客的两部手机。

9年10月25日,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广西高院提交照片
人被控寻衅滋事罪
经鉴定,公交IC卡读卡器价值825元,公交支付终端价值800袁媛,手机配件价值452元案件调查结束后,检察机关以寻衅滋事罪起诉黄。
今年10月25日,广西西乡唐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今天下午,《新京报》记者从广西高级法院获得了一份庭审笔录,其中显示黄在法庭上“供认不讳,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他说那天他在乘公共汽车之前和朋友们一起喝了酒。他一时冲动撞上了公共汽车,对乘客的安全构成了威胁。他后悔那天的行为。在

的审判中,该男子说他在事件发生前喝了酒,并冲动地撞毁了公共汽车。广西高等法院白马客车公司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接受了黄某的道歉。根据该车当天遭受的损失,他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其中包括825元用于购买该车的一个IC卡传感器。公共汽车车载电器2500元;客运门诊费为150.4元;两天的公交停运费用为1604元,总计5079.4元
根据庭审情况,黄对上述赔偿金额无异议,并将全额赔偿白马巴士公司及车上乘客。目前,黄已联系家人向白马公交公司及乘客进行民事赔偿。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已经审理了此案,并将在不同日期对其做出判决。
编辑潘校对李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