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老板严重殴打一个人,然后发现有人提供虚假证词?都必须被判刑!

“任何藐视法治的人最终都会受到法律的统治,任何挑战法治权威的企图都将受到严厉的惩罚。”“在法庭上听取公诉人的公诉意见后,被告席上的王某在此前两次庭审中不再无所畏惧。

故意伤害罪经过3年多的时间才最终结案,犯罪人最终得到了应有的审判。由此引出的两起伪证罪案件也相继得出结论:两名没有参与暴力但帮助他人逃避伪证罪法律制裁的嫌疑人之一被判刑,另一人正在等待审判。在

199 KTV,一个“罗生门”

199回到了2015年11月22日晚。朱先生和两个朋友约好在嘉定的一家KTV里花钱。他们没想到会和某人发生争执,结果被打了一顿,还受了伤。

因重伤,在随后的一个月内,朱先生转移到几家医院接受治疗。直到12月22日,他才来到警察局报警根据评估,他的左眼失明为3级,构成严重伤害2级。

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网络图、图片和文字与

无关朱先生说,那天他在KTV消费时,与KTV老板王某发生了争执。王某聚集了许多人来控制朱某和他的朋友。随后,王某用盒子里的玻璃和烟灰缸打了朱某的脸,造成他脸上多处软组织损伤,左眼眼球破裂。

199事件后,王逃离现场。朱先生的两位朋友的证词也证实了朱先生的说法。

但是当警察提起诉讼时,事情发生了逆转,一个名叫胡的人在第二天自首了

胡某是王某的司机。他声称朱先生被他打伤,在老板王某的劝说下投降。此外,KTV经理尹某、服务员肖梅和小李作证说,他们当时看到胡某打人。

"朱某与王先生吵架了。我看见他伸手打了王先生。王先生拿起他手里茶几上的烟灰缸要砸他,但烟灰缸立即被其他人撞倒在地。这时,王先生的司机胡进来,和朱吵了一架,发生了扭打。胡拿起啤酒瓶,砸了过去。另一边的脸立刻被鲜血染红。之后,王先生把胡带走了”当被问到时,女服务员小梅把情况恢复到了一个非常“详细”的状态。小李和尹的证词也与她高度一致。

199事件后,胡因坚持自己伤害了被害人而被拘留,进入刑事案件审查程序。在对

199的审查和起诉过程中,公诉人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充满了疑虑。

双方对犯罪人是谁的关键事实有很大不同的说法:朱先生说他的伤害是王某造成的,当时包厢里的女服务员已经离开了。胡某受伤后才被叫进隔间,而另一方坚持说胡某冲进隔间并在朱先生受伤前殴打了他。

此外,犯罪嫌疑人一方的证词在许多细节上存在差异,与中立证人的证词相矛盾,KTV无法提供案发当晚的监控录像。

承办检察官向医院检察委员会报告了案件疑点。根据法院的检察委员会,此案最有可能是一个“顶级案件”,王涉嫌犯有严重罪行,应进行调查公安机关接受了建议,并立即立案。

王某故意伤害罪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检察机关又对被害人、双方证人和中立证人进行了询问,发现越来越多的不合理之处

首先,犯罪嫌疑人一方人员对该事件的描述是高度一致的,尤其是对王拿着烟灰缸被撞倒的过程的描述是特别详细的,但谁也说不清是谁撞倒了烟灰缸,而且在其他细节上也有矛盾,甚至同一个人的陈述也有几次不一致。

例如,证人小李在作证时说,她不知道也不记得案发当晚客人在包厢里的样子,但她在辨认笔录中认出了被害人朱和他的朋友。比如

,王说事件发生后他让尹处理相关事宜。尹说王已经和胡打了招呼就走了

此外,关于案发时KTV包厢内人员的详细情况、事件中是否有外人进入、尹等人进入包厢的先后顺序均有重复,无法相互核实。

其次,嫌疑人的供词与中立证人的供词不一致。那天晚上,一位以前的客人,何先生,出于好奇打开了门,走进了盒子。虽然他很快就被推出了门外,但他仍能描述当时的情况:“朱先生的脸在流血。他看到KTV老板王某手里拿着一个“家伙”,但他没有看到其他人拿着任何东西”

虽然没有看到打斗的过程,但他对阳台、阳台门环境、人员的描述更符合受害者一方,而且与嫌疑人一方有矛盾例如,何先生说当时箱子里没有女人,但小李说她在箱子里目睹了整个过程,而尹某说她和其他旁观者堵住了箱子的门,没有人能再进去。

再如,如果根据犯罪嫌疑人一方证人的陈述,朱三人在车厢内与王和胡对质,那么就不合逻辑了为什么朱的两个朋友没有保护或帮助朱的行为,从而造成朱的重伤。

此外,犯罪嫌疑人作为KTV经理,没有劝阻或管理KTV,只是在发生暴力冲突时等待和观看。就连犯罪嫌疑人也声称,朱等人在离开前破坏了阳台上的设施以发泄愤怒,但犯罪嫌疑人没有报警或当场找到证据,这显然是违反常理的。同时,王某、胡某和尹某没有通过测谎测试。

法院检察官委员会讨论并决定,受害者的陈述可以相互核实,也可以通过中立证人的证词核实。但是,犯罪嫌疑人一方的证言与中立证人的证言不一致,而且两者之间存在矛盾,其中有些不符合常识。应当接受被害人的证言,以故意伤害罪起诉王某。

2年11月和018年,王被起诉。但是,直到庭审阶段,他仍然拒不认罪,态度傲慢,无所畏惧,甚至试图以胁迫手段干扰证人的证言,并不接受嘉定检察院的告诫。

由于中立证人没有全程见证,尹、胡仍坚持其先前的陈述,本案关键证人包括事件发生后不久辞职回国的KTV服务员小梅、小李,一直无法联系上在各种问题下,如何巩固证据基础,寻找关键证人,突破攻防联盟,成为这场“审判战”取胜的关键

补充证据取得真实证言

本案经过了四次审判:第一次审判时,辩护律师回避案件事实,多次纠缠于被害人的伤情鉴定,并提出医疗过程中的二次伤害问题,否认本案重伤结果的确认

,而受害者在回答法庭提问时几次激动和窒息。面对新形势,承办检察官在庭后立即进行了大量的补充调查,进一步检查了被害人的医疗过程,获得了被害人的全部医疗资料,咨询了相关医学专家,完善了基本证据制度。

在随后的审判中,公诉人调整了审判策略,重新设计了讯问提纲,重新梳理了证据网格,围绕争议焦点完善了证据质证提纲。在

199的二审中,该案的专家出庭。在公诉人质证环节,鉴定人根据问题逐一向法院科学、客观地解释了伤害鉴定的依据、方法、规则和结论,有效地反击了辩护人一再纠缠的“第二伤害说”,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此时,王某不再像以前那样傲慢和坚决,在随后的庭审中增加了一名辩护人

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网络图显示图片和文本无关。在积极准备审判的同时,公安机关和公安机关也积极配合,寻求案件的突破。经过多次困难,已经回到家乡结婚生子的关键证人小梅和小丽终于在第四次审判前获得了他们的真实证言。

事件发生时,肖梅和小李不在私人房间,他们不知道袭击者是谁。他们所知道的是,在此之后,老板王某与他们和尹某"谈"了几次,并"教"他们在做笔录时告诉警方,行凶者是胡某,并说胡某本人当时会承认。当时,作为员工,他们不敢违背老板的意愿。尽管他们不知道真相,但他们知道了。在

199的第四次庭审中,两名关键证人的证词“直接指向王某并指使其作伪证”一举击溃了王某的心理防线。他不再傲慢,最终认罪。1992年1月31日,王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两人因作伪证被起诉

王某服罪。为他们作伪证的尹某和胡某也必须接受法律制裁。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了这两人,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尹某很快被传唤到此案。在他到达后,尹某曾勇敢地反抗,拒绝承认作伪证。直到知道王某的判决,他才承认了事实。最初,他在案发当天休息。他根本不在现场。以上都是王某导演的

而胡在王被判刑后失踪,公安机关立即在网上追他。2019年6月24日,胡终于来到了内心的煎熬,并在上海火车站向巡警自首

再一次面对铁窗,胡某哭着一个一个供认:案发当天,他正在家里休息。当他接到老板王某的电话,赶到KTV时,现场已经一片混乱。朱先生当时已经受伤,他急忙把王某拉走当警方立案时,王某要求他对罪行负责,并答应给他好处。一方面,他不懂法律,另一方面,他盲目地跟随老板,所以他同意了

尹某、胡某在犯罪活动中作伪证,意图包庇犯罪分子,严重扰乱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构成伪证罪2019年8月,殷在被嘉定检察院起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胡某也将在近期被起诉到法院,等待审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员、翻译人员故意对案件重要情节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瞒犯罪证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诉讼法》第

条规定:“任何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提供真实的证词是公民的义务

,负责此案的检察官说,“伪证罪”不是他们“只帮了老板,没什么大不了的”的原因,因为他们无视法律,实施了许多干扰司法程序的行为,如顶包、串通、伪证罪等。,导致案件处理了三年多,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漫长的诉讼期也给受害人的身心带来了伤害,而颠倒是非、试图帮助他人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也导致了他们的严重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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