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名律师在早上到达了这条河北部的这个社区。

“父母购买的婚房是共同财产吗?”"鉴于彩礼和证书,如果她的妻子不尽快回到她的家乡怎么办?"......

9年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在江北区石马河街南桥寺社区会议室,10多位社区居民围绕“婚姻与彩礼”这一话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两位专业律师一一作答。

与此同时,附近的天成社区广场也在进行法律宣传,六名专业律师“出庭咨询”回答社区居民提出的各种法律询问。重庆晨报上游新闻

199记者对社区居民多问的三个问题及律师现场解答进行了梳理。让我们看看,我的朋友们!

重庆离婚律师


有些父母担心用自己的钱买房。如果他们的子女在离婚和分割财产时被其配偶分开,实际上没有必要担心这个问题。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在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的,该出资应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是向双方捐赠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父母一方婚后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其产权登记在投资者子女名下的,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可视为仅赠与其子女一方,该房地产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在父母缴纳首付款后,该房屋以其子女的名义登记。如果没有其他协议,该房屋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仅有权共同偿还贷款和分配相应的增值部分,而不参与分配相应的首付款部分。

为“将房屋分割”,因为它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与女方分享

有些老人害怕孩子反对,采用了悄悄登记结婚的方法。这实际上是不可取的。许多孩子害怕老人会被骗。针对这种情况,建议采取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分配协议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和安抚子女。

“我怀孕8个月了,但我丈夫现在不想要孩子,让我引产吧,不管我了我想要一份公证,声明孩子出生后与丈夫没有父子关系,这可能吗?今年11月,重庆市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接到杨的求助电话

接到杨的电话。杨首先给了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强制性规定不使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此外,《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孩子们有义务赡养父母。当父母未能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赡养费,“因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能通过协议解除,只能因一方死亡而终止。”即使夫妻双方私下达成协议,也没有法律效力。孩子出生后,男子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并有权监护孩子。“

关于男方要求女方引产一事,杨表示,根据《父母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妇女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并有不生育子女的自由。256岁+199岁的杨表示,经过区妇联工作人员的咨询、劝说和协调,杨与丈夫的关系有所缓和,现在双方家庭都支持孩子的出生。“包括妇联,街道,社区和我们的律师事务所也将跟进这位游客的情况,”杨李顺说。《重庆晨报》

199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这是江北区妇联2020年“平安家庭”建设项目刚刚进入石马河街南桥寺社区后不久就接到的一起案件。该项目以南桥寺社区为重点,为整个地区所有需要帮助的家庭提供服务。包括每月举办一次主题沙龙,利用律师资源,每周两次现场回答问题,以及进行案件调解和咨询。江北区妇联工作人员表示,今后会以正常方式为江北区居民提供服务。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王春照片胡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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