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个人信息保护难以实施

人脸信息作为人体重要的生物信息,在科技发展的推动下,已经应用于支付、娱乐、安全、教育等生活的各个领域。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人脸识别作为一项高科技技术,在体验其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人们不能忽视信息安全、隐私泄露等问题,更不用说对其带来的法律风险视而不见。因此,

人脸识别技术在其应用中遇到了许多争议,从恶搞视频到人工智能变脸淫秽视频,从刷脸购物到汽车安全检查。一些人喜欢人脸识别技术的地面应用,而另一些人则担心该技术带来的隐患和风险。

在此背景下,《新京报》记者邀请了联合国网络安全与网络犯罪高级顾问吴申国、北京支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立同、闻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等。探讨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所带来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

人脸识别应用有什么争议?

吴申国:在过去的一两年里,随着人工智能的爆发,人脸识别技术以其不可复制性、非接触性、可扩展性和快速性在各种生物识别技术中脱颖而出。人脸识别带来的便利不容忽视。然而,技术的发展没有边界,但技术的使用必须有边界,但这个边界是模糊的。对于哪些场景可以应用,哪些字段可以扩展,没有明显的标准。因此,当它越过边界时,自然会产生许多争端。

赵占领:近年来,公众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有了很大提高。此外,近年来,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立法不断涌现,政府部门频繁采取监管措施,使得个人信息保护成为各界十分关注的话题。

人脸识别和人工智能是新技术。通过该技术采集和使用人脸特征等生物特征信息,涉及到技术与法律的冲突、技术应用的边界,特别是如果这些生物特征信息被泄露,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甚至难以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

赵占领,北京支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滥用人脸识别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赵虎:以变脸视频为例。如果有人利用它牟利,他就被怀疑侵犯了他人的图像权。同时,可能涉嫌侵犯相关影视作品制作者的著作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电影和类似电气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人享有,制作人有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性,即有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和篡改。不仅如此,该变脸视频还涉嫌侵犯相关人物的名誉权。严重的案件也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赵占领:有五种可能的违法行为或犯罪与滥用面部数据有关一是未经用户同意收集其个人信息;第二,它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必要原则,收集了超出范围的用户个人信息。第三,在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后,他们没有按照事先商定的目的和方法使用或转移这些信息。第四,未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用户个人信息因管理漏洞或技术漏洞而泄露。第五,经营者或其员工将用户的个人信息非法转移或转售给他人,这也是一种涉嫌犯罪的行为。

陈立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于办理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了侵犯公民隐私犯罪行为的具体标准和类型,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置于法律保护的最高水平,标志着刑法侵犯公民数据权行为的底线。然而,两个司法解释的重点是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公开盗窃”和“公开抢劫”,而侵犯公民隐私权的“秘密盗窃”和“秘密抢劫”对滥用格式条款非法“获取”用户授权影响不大。

这是因为隐私是一项公民权利,用户也有权自行处置。一旦网站使用用户授权的“隐私条款”作为辩护理由,刑法就很难将其认定为犯罪行为。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立通

收集面部信息是否有法律门槛?

赵占领:人脸生物信息属于个人信息范围,需要符合《互联网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应符合合法性、合法性和必要性的原则。目前,我国没有与人脸识别技术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有很多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

包括必要的原则。首先,收集的信息与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直接相关。例如,社交软件需要阅读电话簿,导航软件需要收集地理位置信息。二是法律本身的要求,必须按照《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操作。例如,对于需要实名注册的区域,运营商要求用户提供身份证相关信息。第三,为了改善产品或服务的用户体验,例如,地铁、图书馆、景点等场所的运营商引入人脸识别技术来收集人脸特征信息,以提高检测效率;此外,一些公共机构也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来维护公共安全,预防和打击犯罪,这也符合必要的原则。

吴申国:围绕面部特征等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利用,各国法律大多以用户的“知情同意”为法律依据。“知情同意”背后是用户对制造商的授权被许可人根据用户“同意”的内容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

,但不可忽视的是,一方面,“同意”是没有用的,很少用户会注意他们“同意”什么。另一方面,“授权同意”在某些场景中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例如在公共场所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对人脸图像进行商业采集和分析,因此几乎不可能获得用户的同意。在更多的情况下,用户面临的问题是,如果他们拒绝提供个人信息,制造商将拒绝提供服务。此外,

有时用户既不知道也不反对。制造商通过“隐私政策”和“用户协议”告知用户数据使用的范围和方法。用户点击并同意。然而,问题是“隐私政策”和“用户协议”大多是尴尬和难以理解的。如此重要的协议几乎没有人读过。可以说,每个国家的“隐私政策”和“用户协议”更像是一份应对监管的文件,而不是与用户建立法律关系。

陈立同:人脸识别技术可用于人员出入境管理和城市安全,包括公安抓捕逃犯、激活居民区门禁刷脸系统,以及一些业务的VIP管理、大学课堂刷脸签到、当事人身份识别等执法和执法领域。

从实用的角度来看,与隐私权相比,互联网时代的数据权突出了用户对自己数据的“控制”。除了用户知情权等道德权利之外,中国的《网络安全法》还明确规定了用户对自己数据的“自决权”。该法第43条规定,如果个人发现网络运营商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或双方同意收集和使用其个人信息,他/她有权要求网络运营商删除其个人信息。如果发现网络运营商收集和存储的个人信息有误,有权要求网络运营商进行更正。网络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删除或者更正。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

闻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

人脸信息采集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陈立同:根据《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方式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的各种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个人生物特征信息等。收集个人信息需要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未经同意,不得转移、共享或处理个人信息。

吴申国:2019年5月,旧金山成为美国第一个禁止面部识别监控的城市2019年6月,美国在国会听证会上讨论了对执法机构使用面部识别软件的担忧。2019年7月,萨默维尔通过了一项法律,禁止在公共场所使用面部识别软件,成为继旧金山之后美国第二个禁止面部识别技术的城市。与此同时,瑞典数据保护局(DPA)表示,面部识别技术违反了欧盟隐私法《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多项规定,因此将对非法收集数据的学校处以罚款。

专注于收集和利用个人信息,如面部特征。各国的大多数法律都把用户的“知情同意”作为法律依据。没有人否认个人信息数据应该受到保护,但是如何保护却很难实现。一些企业会抱怨,因为法律对数据保护设定了“过高”的要求,认为这增加了合规成本。当前,中国需要进一步推进法治进程,建立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有法可依。这是确保技术不被滥用、限制其负面影响和真正发挥其促进社会发展作用的关键。

新京报记者程平和陈伟成

编辑赵泽校对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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