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多万农业公司的雇员无过失地从客户手中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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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责任

民主与法制时报公开号码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一家企业银行存款120万元,由银行员工私自转出从那以后,这名雇员一直潜逃到今天。受害方向法院起诉该银行,法院裁定该银行没有过错。

199多年来,杜涛一直在寻找答案。银行存款“丢失”后,谁应该负责?

杜涛是河南平顶山汝州平安畜牧有限公司(简称平安畜牧)的法定代表人。2016年,公司在汝州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汝州农业商业银行)拥有120万元,由该行员工杨·秘密转出。此后,虽然许多官方消息来源可以证实这一情况,但没有人愿意承担责任

199民主与法律学会的记者调查发现,杨也是平安牧业的合伙人之一。他之所以能够转账,是因为他拿了一张没有公司签名的“白条”。

不情愿地,杜涛向法院起诉了这家银行。经过第一次和第二次审判,这个案子以失败告终。今年3月6日,平安牧业通过邮件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但至今未收到回复。该行

19.912亿元的“亏损”始于2016年。同年12月23日,平安牧业与汝州农业商业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申请180万元金融扶贫专项贷款,期限12个月,年利率5.625%四天后,也就是12月27日,这笔钱被全额存入平安畜牧公司

2017年1月4日,平安牧业需要70万元来支付羊尾款。当该公司的另一名合伙人石民调到汝州农业商业银行时,银行职员告诉她“账户里没有足够的钱”

石民立即拿出流程表,发现在2016年12月29日贷款收据的第三天,他被转账120万元。转账银行职员杨负责汝州市农业公司小屯支行的信贷业务。令惊讶的是,她从官方数据中发现杨已经转账120万元。汝州农业商业银行只收取了200元手续费,没有要求的转账凭证和电(信)汇凭证。据石民说,她对杨·郭喜安并不陌生。因为2013年1月,、和杨、共同出资成立平安牧业,杜持股50%,史和杨持股25%。杜涛说,这笔贷款不是杨提供的

在平安牧业,杨主要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饲料采购,但公司财务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保管,需要开具大额支出支票。

2017年1月5日,在汝州市农业商业银行发现杨的钱有问题后,找到杨,问他是否已经转账。杨承认是他自己做的,并可以表明他的资金转移没有违反规定。同时,杜涛带着相关文件到汝州农业商业银行检查转账手续,而该银行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同年1月5日,平安牧业向汝州市公安局举报杨涉嫌挪用公款,警方随即展开调查。1月6日,杨被警方拘留,随后被取保候审。3月左右,竟潜逃杨

根据汝州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汝州”的信息来源,2017年6月1日,警方以职务侵占罪在网上追捕杨去年年底,平安牧业向警方提交了另一份申请,希望将该罪修改为票据欺诈。尽管平安畜牧认为事情很清楚,汝州农业公司坚持认为没有问题。

2017年3月7日,平安牧业以汝州市农业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存取款程序,存在重大错误为由,向汝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责令汝州农业商业银行返还120万元存款及部分经济损失。

据权威人士透露,本案庭审期间,汝州市农业公司提供了两份主要转让凭证一种是货币和电力转让证书(信件),相关信息是手写的,没有盖章。另一张是汝州农业公司收取200元转账手续费的打印账单,备注中写有收款人、账号、金额等信息。两次加盖平安牧业财务专用章和杜涛印章等。杨也在上面签了字。

石民说他不知道手续费账单上的邮票问题她回忆说,2016年12月29日她出去开会,那天杨·郭喜安去了她的办公室,谎称得到了石民的同意,让其他工作人员在几张钞票上盖章。“有可能它当时被偷了”石民说

需要指出的是,作为本案的关键证据,这两项法案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已经成为焦点。

汝州农业商业银行表示,他们是在核对了平安牧业法定代表人预留的印鉴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后进行转账的。没有错。

平安牧业认为汝州农业商业银行提供的电(信)汇凭证上没有平安牧业的标志,相当于“白条”,严重违反操作流程。另外,箱内转账票据不具备转账功能,转账信息是手工指示的,也不符合规定。

因为汝州农业公司向法院提交了一张借方凭证。为了核实,杜涛于2017年5月22日专门去汝州农业公司办理了另一笔转账。他看到电(信)汇凭证一式三份,分别是汇款依据、借记凭证和收据对比

杜涛,发现后一张凭证中的汇款人一栏有平安牧业财务章和他的印章,但本案的凭证中没有。另一个疑点是,杜涛没有亲自拿到转账单据,银行也没有要求他加盖财务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超过

名在我行办理转账的客户表示,他们收到的转账凭证形式与杜涛后来办理的相同。

一位负责此类业务的银行职员告诉记者,有一个为转账手续开具电(信)汇凭证和收费票据的顺序。只有在凭证填写无误并签字后,才能在转账过程中生成收费票据。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的电(信)汇凭证没有签名,理论上不应该生成收费单“

对于账单合规等核心问题,记者已经多次尝试联系汝州农业商业银行进行采访。截至发布时,另一方尚未回复。

,但是,汝州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并不相信这两条证据法院认为,汝州农业商业银行作为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应制定严格的业务规范并严格遵守,尽可能规避风险,确保存款人的存款安全。

由于汝州市农资公司的明显过错,以及该过错与平安牧业账户资金划转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汝州市法院裁定汝州市农资公司应返还平安牧业120万元保证金,并按5.625‰的年利率赔偿损失法院

:账单不标准,但银行不负责任。一审判决

后,汝州市农业事务所不服判决,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杜涛没有想到曲折刚刚开始。早在

年,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认为,杨从平安牧业转移120万元一事应进一步调查,并应再审。

汝州法院仍坚持认为该行在人员管理和业务操作上存在错误,决定汝州农业商业银行向平安牧业返还120万元,并按约定进行赔偿。

汝州农业事务所继续不服,再次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一次,平安畜牧输了官司。理由是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可了一审法院未认可的主要证据。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表示,汇款单据上没有汇款人平安牧业的签名,确实不规范,但汇款手续费用单上有收款人、付款金额、相关签名等信息。

“从形式上看,汝州市农业商业银行从平安畜牧账户划入另一个账户120万元,这是平安畜牧的意思表示和授权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称

法院还表示,杨汇出这笔款项的原因和目的不明。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汝州农业商业银行和平安牧业的过错和责任。平安牧业作为原告,应承担这方面的举证责任。证据充分后,平安牧业可以分别处理或起诉。

最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认定汝州市农资公司的转让凭证确有违规,但裁定汝州市农资公司没有过错。迄今为止,平安牧业已败诉。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汝州法院判决

针对这些纠纷,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回复记者的采访然而,当地法院的消息人士透露,该案件引发了巨大的内部纠纷,“在讨论期间,一名法官坐了桌。””

另据了解,2018年9月29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杜涛还以“汝州农业商业银行转账业务违规”为由,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平顶山市监管分局举报。"直到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结束,他才得到答复。记者

注意到,批复认定汝州农业商业银行确实违反了业务操作流程,指示汝州农业商业银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责任梳理,并在其处理意见中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然而,由于汝州农业商业银行没有回复采访,因此不清楚这封信是否已分发给该银行,以及是否进行了问责。

与本案无关的北京市存城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胡胜利表示,就目前的证据来看,银行应该承担责任。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存在一定的问题,“毕竟是汝州市农业公司违规经营造成的。”“

案件发展到今天,杨仍然在逃。平安牧业将扶贫专项金融贷款转到120万元后,无法支付购买母羊的余额,损失存款30万元。此外,由于贷款的扶贫性质,平安牧业还向贫困家庭提供了价值21.6万元的“扶贫羊”...

平安牧业原本以为可以通过法律解决问题,现在却承担了败诉的责任。现在,曾经是汝州“龙头企业”的平安牧业几乎破产,他们的问题没有明确的答案。(杜涛和石民是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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