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从毁灭中不违法,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可能是它怎么能违法?虽然这样认为是对的,但它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场合。例如,温州就有这样一个经典案例——债权人带着三个人一起去讨债,债务人没钱偿还就没有办法跳进河里,但他不会游泳,银行上的四个人对他讨债的求助无动于衷,最后甚至直接扬长而去,债务人淹死了。

法院审理了该案,认为四名收债人围捕债务人,并阻止他在债务人落水后营救债务人,致使债务人死亡。因此,他因故意杀人被判14年监禁。事实上,我们都知道勇敢的传统美德。与毁灭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尽管它确实是不道德的,但人们不可避免地会害怕。在一些危急的情况下,为了自身的安全无所作为更为常见。有些人理解并谴责这种不作为,但他们没有违反法律。再说一遍,从破产到犯法或犯罪的条件是什么?是否只有在上述情况下,另一方才处于危险之中并且没有被营救?< p>

答案是否定的,当然,虽然不存在从毁灭而来的犯罪,但在我们的刑法理论中,存在不作为犯罪“所谓“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行为但未能实施的行为,即应当实施或能够实施但未实施的行为。
这些义务包括三种类型。首先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如警察在履行公务时保护公民财产和人身安全的义务。
是第二职责或业务要求,如值班医生有义务抢救危重病人;
是第三种义务,产生于行为人带头将受法律保护的某些利益置于危险状态的行为。例如,如果交通事故伤害了一个人,它有义务把这个人送到医院治疗。
总之,如果行为人有履行上述具体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而未能履行,或者如果行为人的不作为与有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这种自残构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