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谋光被
法律拘留招贴画新闻惠民1月13日(记者王、孙凯通讯员赵、傅)近日,惠民县公安局交通巡逻队依法拘留了一起交通事故嫌疑人罗谋光(男,33岁,山东省惠民县人)。
1992年10月1日16: 47左右,一个匿名电话打来说,在孙吴街南关地毯厂,一辆汽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有人受伤,120报警。汽车正在向南行驶。请叫交通警察迅速调查现场。经调查,2019年10月1日16时30分左右,罗谋光正驾驶着一辆小型豪华轿车lumf8 * * y沿着惠民县的工业路线由北向南行驶到富民世家的北面。当罗谋光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由西向东而左行驶时,事故发生后,罗谋光逃跑时汽车被撞坏,留下牟进和电动三轮车司机傅谋荣受伤(经医院抢救死亡)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罗谋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涉嫌造成交通事故。为了防止社会危害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罗谋光予以刑事拘留。
现已依法将罗牟光移送看守所羁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