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低工资可能与不理解劳动法有关。让我们看看你错过了多少钱。

许多人总是抱怨他们的工资太低,但是他们的工作时间太长,并且他们觉得他们的工资和他们的收入不成比例。

实际上是因为我们对劳动法有许多误解,并根据办案实践发现了六大问题。

1。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法和民法的最大区别在于劳动法倾向于保护劳动者。《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仅限于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况。在其他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违约金无效。

劳动者离职的,只要没有工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他们不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劳动法司法解释三

2、只要培训,会不会承担违约金?

培训有很多种,包括职业培训和特殊培训。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法先生遇到了几起用人单位就员工在职培训、安全培训和在职培训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限的案件。

甚至有些雇主向新员工收取培训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向员工提供特殊培训费用的情况下,才能与员工签订约定服务期限的协议。

如在职培训、安全培训、在职培训等。与特殊培训无关,约定的罚款无效,员工的费用不予收取。

劳动法司法解释三

三、单位违法,辞职可要求经济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费、强迫劳动等各种情况。工人可以取消并要求经济赔偿。

许多工人认为只要单位有这些情况,他们就可以要求立即离开的经济补偿。实际上,这是个误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分为两款,第二款不经通知即行解除。

、第一款规定的五种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必须在此基础上通知用人单位解除供养因此,如果工人不辞职,也不仲裁经济赔偿,因其他原因提出的经济赔偿要求将被驳回。

劳动法司法解释三

四、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经济补偿吗?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有几种。低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未依法缴纳五大险种保险费,开户后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聘用一段时间后缴纳社会保险费。它附属于其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没有社会保险协议支付社会保险补贴的。

一般来说,只有在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费、不给予社会保障补贴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能以此为由要求经济补偿以支持劳动合同的终止。上面提到的其他情况基本上不被支持。

劳动法司法解释三

五、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会有双倍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对双份工资的规定很简单,但现实更为复杂。实践中形成了几种类型,当然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理解。例如,有对人事拥有行政权力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人事工作的部门管理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

双份工资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因此有一年的仲裁期限仲裁期限分为逐月计算和整体计算,一年以上不计算。记住不要超过一年

劳动法司法解释三

六、加班,会有加班费吗?

加班工作应首先分为标准工作时间和综合工作时间或不不定时工作没有加班费(法定假日加班的加班费按地区划分)其次,有一个工资制度,只有加班工资高于转换后的最低工资(实际观点)

第三,只有在有加班证据的情况下才支持加班。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九条明确规定,要求加班加点工资的劳动者应当对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读完以上问题你走了多少步?事实上,了解一点法律并不坏,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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