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侮辱梁山烈士构成寻衅滋事罪,福建男子被判处7个月监禁。

中央台消息,8月24日-8月20日,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人民法院举行听证会,审理一起涉及刑事辩护英雄烈士荣誉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因侮辱烈士被判处7个月监禁。
在审判中,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经过调查,今年3月30日,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发生了一起森林火灾。27名森林消防员和3名地方干部群众在灭火中牺牲4月2日至4月5日,顺昌县黄牟某多次使用QQ和微信账号,在10多个群体中发表不恰当言论,侮辱死难烈士,造成极坏影响,严重侵犯英雄的名誉权和荣誉权。4月29日,黄某被批准逮捕在听取了控辩双方的证据和意见后,法院认定被告人黄牟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辱骂烈士

廖,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人民法院审判长:判决如下:1 .被告黄牟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判决生效后10日内,应当在国家级媒体上进行书面公开道歉。这是福建省首例因侮辱烈士而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前,为了更好地解决打击犯罪不力和部门间合作不足等问题。南平市也完善了相关机制

辱骂烈士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卢晓梅:去年5月,南平市检察机关会同民政、公安、文光信访局等部门,发布并制定了《关于建立维护英雄烈士荣誉和尊严的合作机制的意见》完善英雄烈士保护公益诉讼机制,部署和实施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特殊保护行动等措施,维护英雄烈士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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