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被告宁波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走私铁渣163.2吨被告黄牟某明知铁渣是国家禁止的固体废物,在上海港以生铁颗粒的名义进行虚假申报。此后,该票被海关扣押,无法归还港口。
已被鉴定为含有大量重金属离子的铁炉渣,应严格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上海价格认证中心估计处置费用超过110万元。2018年9月18日,被告宁波一家贸易公司与黄某均因走私废物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下简称“第三分院”)从该刑事案件中获得线索,认为被告的行为危及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属于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为此,于2019年4月17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于2019年4月28日发布公告,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布局,图形与
无关通知期限届满后,有关机关和社会团体未提起诉讼。第三分院于2019年6月27日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贸易公司和被告黄牟某共同支付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铁渣)处置费110多万元。
1992019年9月6日,法院就此案举行了一次听证会,并裁定两名被告在知道铁渣是国家禁止的固体废物的情况下共同讨论并共同工作。铁渣的进口造成了环境污染的风险,损害了公众利益。法院的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所有诉讼请求,判决已经生效。检察官说
在国家多次禁止进口“外国垃圾”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和个人仍然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企图通过谎报将“外国垃圾”引入我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从“外国垃圾”中提取有限的可循环利用的材料牟利,造成环境污染的重大风险,危及我国的生态环境安全。
检察机关通过民事公益诉讼的形式,让违法者承担“外来垃圾”处置费用,增加违法犯罪成本,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资料来源:上海深思作者:佟继平石建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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