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电视台报道,近日,深圳海关与上海海关及当地公安部门联手,捣毁了一个以海外采购为名走私世界名牌服装、箱包、手表等奢侈品的犯罪团伙。在现场缴获了3000多件各种货物。初步调查显示,该团伙走私了价值3.2亿元的奢侈品。据初步估计,有数千万元的税款被逃税

案件的线索是,西九龙海关发现两名“水上旅客”积压货物,并进一步证实他们是被人雇来通过搬运蚂蚁走私高档货物入境的“水上旅客”。最后,指出了刘、沈设立的采购代理机构
吴国雄海关法高级律师表示:之所以能够存在代购商品,是因为海关现场由于通关压力无法对商品进行全面开箱检验。一旦海关开箱检查货物,很可能代表海关采购的货物将被征税,特别是高价值的货物。在被海关检查商品是否超过配额后,许多人声称它们是“个人用品”,并希望被海关豁免。然而,随着海关进一步调查(例如检查微信朋友圈)并发现它们不是供个人使用而是代表他们购买,它们将不可避免地被征税或返还香港。如果涉及瑞士手表、钻石和黄金饰品等高价值商品,很可能会被挖掘、调查并移交给反走私局进行刑事调查,特别是那些因类似行为而受到税收和行政处罚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吴国雄
199律师表示,根据《刑法》和2014年10月司法解释,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偷逃税款500万元以上的,对主犯可以处10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犯罪偷税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在量刑和罚款上是有区别的海关法律事务审查/海关扣押/走私犯罪
编辑:胡庆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