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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被征用和拆除,通常会根据此时被征用房屋的价值进行补偿,而不考虑有多少人被征用。因此,这与户口无关2.如果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征用,安置补贴是为了安置被征用土地上的农业人口。因此,必须充分考虑户籍问题,本案中的补偿与户籍有关。

一般来说,户口不在集体,没有拆迁补偿然而,也有例外,这需要由当地政策和法规决定。
农村房屋拆迁和户籍登记主要涉及宅基地重建和安置的安排。宅基地重建安置是指户籍户口的数量使可安排的宅基地面积变大。安置房的安置方式有大量的注册账户,低价或平价购买安置房对应的面积也较大。
1《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与户籍的关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国有土地上征收单位和个人的房屋时,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应当得到公平的补偿“
表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对象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即在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所有人如果不是房主,即使住在房子里或在房子所在的地址有户口,也不能得到安置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同类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我们可以从第19条的规定中看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目标是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简而言之:我会拆毁你的房子。我会赔偿你的房子值多少钱,而不是你家住了多少人。我会根据每个人的价值来补偿你。
,因此,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与户籍没有实际关系
2《农村土地征收安置补偿与户籍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者所有。
土地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被安置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应当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应当向安置单位支付安置补助费;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应当支付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经被安置人员同意,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从上述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即全体村民所有,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分配方案。常见的分配方案一般如下:
(1)在所有村民中平均分配土地补偿费;
(二)村集体保留部分,其余分配给个人征地;
(3)全部分配给土地被征用的个人。
是否属于村里的村民决定了它能否参与征地补偿的分配。户籍是决定一个人是否具有村民资格的重要因素之一。
此外,安置补助费是给被征用土地上的农业人口的。因此,它是否属于被征用土地上的农业人口,直接决定了它能否享受相应的安置政策。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征用与户籍密切相关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些被征地属于国有土地,有些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为了区分土地的不同性质,在进行补偿时,与户口的关系实际上是不同的。如果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和拆迁,此时的补偿往往与户口有关,但如果国有土地被征用和拆迁,往往与户口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