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消费模式的多样化发展,酒店经常提供一些免费食物作为吸引顾客的噱头,如免费餐前小吃、开胃菜、自制调味品等。然而,这些所谓的免费小吃的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并没有引起酒店的注意。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管局

石海荣最近分析了一起免费食品过期事件,提醒食品和饮料行业员工在购买优质食品原料的同时,要加强食品安全链,控制食品加工和其他业务流程的质量。严禁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进行食品饮料加工和生产,严禁油脂腐败变质。1月15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以下简称当事人)检查了崇川区一家海鲜酒家在客户后厨房热菜加工区汤烹饪区旁边的不锈钢手术台上发现了两桶过期海鲜酱(其中一桶已经打开,另一桶尚未打开)。执法人员当场没收了涉案食品,并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当事人为中型餐馆主要提供海鲜火锅餐饮服务2018年7月15日,当事人从上海一家食品公司购买了四桶相同品牌、规格和批次的海鲜酱,包括涉案食品。购买价格都是60元/桶。购买后,酱油主要用于加工和制作火锅蘸酱,顾客可以免费获得。案发时,上述海鲜酱仍有两桶,涉案食品外包装内容为:生产日期:2017年11月24日;保质期:12个月;净重:7公斤;客户:佛山xx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佛山市xx等。案发时,涉案食品已过保质期。

史海荣表示,所涉及的海鲜酱不是直接用于销售,而是主要用于加工制作火锅底料,属于食品原料范畴。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价值金额是指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的食品的市场总价格。”其中,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按采购价格计算,半成品按原材料计算,成品按销售价格计算。“根据收购价格计算的规定,确定该当事人所处理的过期涉案食品的价值为120元(所使用的另外两桶海鲜酱不是根据当事人的利益原则确定的,因为不可能确定该当事人的使用是否已经过期),同时,由于该当事人提供,确定不存在非法收入
在本案调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提出以下陈述和论点:不存在任何主观故意。他们最近刚换了厨师,没有仔细检查食品原料在加工过程中是否因疏忽而过期。加工后的成品火锅底料免费提供给顾客,不会引起顾客不适和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因此,他们被要求免除处罚。但是,崇川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论点不构成免除处罚的法律理由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健康的重大问题。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员工包括厨师、员工等的日常更替和轮换是行业中常见的现象。是否会导致顾客不适、食物中毒等更严重的不良后果,并不是能否免除行政处罚的必然要求。免费提供火锅底料属于营销或商业策略行为,不能作为免除处罚的理由。

施海荣表示,考虑到事件发生后当事人立即进行了整改,采取了一系列更加有效的措施来防止类似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在购买涉案食品时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检查义务,并保留了采购清单和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而且涉案食品的价值较小。因此,综合认定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所列减轻处罚的要求。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处罚过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违法行为的法律目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进行综合判断,决定减轻当事人的处罚。
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没收两桶过期海鲜酱并罚款2万元如果
发现过期食品,将受到
的处罚。如果在酒店厨房加工区的手术台上发现过期食品,是否可以视为销售过期食品?
在案件的调查和处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如何描述案件的性质意见不一。一种观点认为,本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54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储存食品,定期检查储存的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是违法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关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的规定,属于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执法官员最终采纳了第二种观点。原因是《食品安全法》第54条所指的过期食品的及时清洗,一般是指食品在仓库、库房等特定场所的储存(储存)环节,本案涉及的食品已经进入后厨房加工区的操作台。因此,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本案涉及的食品已经离开了储存环节,完全进入了使用和加工环节。同时,本案涉及的一瓶海鲜酱被打开使用的细节也可以证明涉案食品已经完全进入使用过程。史海荣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法:食品生产加工(以下简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简称食品经营)”可见,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统称为“食品经营活动”本案属于餐饮服务领域的经营活动。业务活动是连续的,包括“采购、储存、加工和生产,以及成品供应”。除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上述环节有具体和特殊的规定外(例如,《食品安全法》第54条对“储存”环节有特殊规定),所有其他环节都应受到《食品安全法》第34条的规范和限制。因此,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最终根据《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10款确定了其性质

用过期原料加工的“免费食品”会受到惩罚吗?
崇川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应当给予处罚。《食品安全法》立法的初衷是确保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和生命安全。因此,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罚不受食品企业是否直接盈利的限制。虽然本案当事人制作的火锅底料名义上对顾客是免费的,但其实质并非无条件免费,而是一种商业策略,享受上述免费的火锅底料是基于商店的实际消费。上述成本最终通过收集消费者的总消费金额来吸收石海荣介绍说,在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与案件当事人进行了认真的论证,最终使当事人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接受行政处罚,并表示今后一定会依法经营,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