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消息10月30日-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明确政府与市场的界限,精简和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和备案,这对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和优化经营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199省发改委总工程师孙亚平解释了《办法》的相关内容,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孙亚平表示,与以往政策相比,新出台的《办法》在提高企业投资便利性方面有了很大改进和优化。“近年来,随着精简机构和下放权力改革的深入,企业投资的活力和创造力不断增长。经批准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数量已占全省项目总数的90%以上,成为项目立项的主要方式。尽管我省在2002年率先出台并实施了《山东省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办法》(省政府2002年第146号令),但由于与当前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该办法于2017年被废止。此次发布的《办法》主要是为了落实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最大限度地扩大投资准入,巩固企业作为主要投资者的地位,这是一个较以往有显著改善的举措。“
孙亚萍补充说,改进体现在审批范围、前置条件和备案管理上。一、在审批范围上,坚持最低限额政府只对涉及国家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实行审批管理,即我们常说的“一个关系、三个关注”的项目,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哪类项目批准,按哪个层次,根据省政府发布的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定第二是从前提条件的角度着眼于简化。对于已批准的项目,取消了环境影响评价和能力评价的原有预审批要求,在项目启动阶段只保留了选址意见和陆(海)预审批两项预审批项目。同时,不再要求地方当局进行初步审查并向各级审批机关报告。企业可以直接向审批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材料。三是在档案管理中实行通报制度。对于项目备案,过去的实质性审查做法已改为信息备案。政府只管理企业是否依法履行告知投资项目信息的义务。企业不需要去政府服务中心或提供纸质材料。依托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手续。“
闪电记者杨丽丽苗实习生叶佩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