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已经明确表示,将严格限制调查拘留期限的延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昨天发布了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共17章684条。修订后的内容贯彻了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加强了对人权的司法保护,实现了惩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有机统一。

如何有效防范刑讯逼供?

如何对未成年人案件实施双向保护?如何实施

坦白从宽制度?

规则逐一回应热点问题

羁押期限

热点一:

如何有效防范刑讯逼供和违法案件?

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在实践中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效防止刑讯逼供和冤假错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童建明:“明确非法证据的范围;完善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的合法性审查制度;人民检察院规定侦查人员发现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依法排除并提出整改意见“

羁押期限

为司法实践,证据不足,但案件未被及时撤销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言人王松苗:“这就是所谓的‘悬案’现象。当当事人离开该国时,他们发现尸体中仍有刑事案件,并没有明确地将他们转移。”现在当我们要求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时,我们应该要求调查机关撤销案件或者终止对有关人员的调查。“

羁押期限

规则严格限制延长侦查拘留期限。最高人民检察院专职副检察长万春分析为:

199万春:“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侦查机关未能有效进行侦查,或者侦查取证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以防止案件的拖延和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长期被剥夺。“

羁押期限

规则保障犯罪嫌疑人依法获得辩护和法律援助的权利包括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依法指派律师为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以确保认罪、认罪的犯罪嫌疑人能够获得有效的法律帮助。

《规则》进一步简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诉讼效率,减少了处理时间,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并允许辩护律师和当事人“少跑”和“少等”我们将充分保护辩护律师的知情权、会见权、审查文件权和申请调查取证权。例如,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曾杰说:

曾杰:“在一些特殊案件中,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许可要求已经被删除。”要求为律师提供专门的场所或电子文件标记终端设备进行文件标记。律师不收取复制文件材料的费用。明确辩护律师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收集、获取证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并作出决定,不予获取或者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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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2:

如何对未成年人案件实施双向保护?

非常关心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往往成为公众舆论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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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建明:“2019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共抓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8915人,同比增长7.6%;起诉38,207起,同比增长10.2%。共逮捕犯罪嫌疑人43844人,增长19.4%,起诉56427人,增长25.9%其中,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等犯罪行为增加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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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坚持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的目标,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第一、惩罚第二”的原则坚持优先保护、特殊保护、双向保护

佟建明:“国家设立了330多个“一站式”的询问和救援办案区域,具有温馨的环境和取证、心理咨询、体检、同步录音录像等功能。这种提问方式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受害者的身心健康。“

热点3:

如何实行认罪和宽大处理制度?

《规则》增加了“宽严相济”一节,完善宽严相济制度和快速审判程序。发言人王松苗分析:

王松苗:“宽严相济制度适用于所有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必须做很多工作。他们必须做受害者的工作,雇佣值班律师,签署宣誓书等。检察机关完全是自我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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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并认罪。如何在依法从宽处理犯罪嫌疑人和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之间取得平衡?副总检察长佟建明回应说:“规则首先要求保护受害者的知情权、表达意见的权利和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同时,严格履行检查职责

童建明:“在严格履行审查职责时,重点是审查三个‘是’:犯罪嫌疑人是否真诚悔过并向被害人道歉;是否与受害者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你补偿受害者并获得受害者的理解了吗?这三个“是”是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的重要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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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以贯彻执行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为出发点,进一步推进刑事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提高检察工作水平,不断向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公平的目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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