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发起人256人+
人达到法定人数;
为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按照公司章程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的发行和编制符合法律规定;
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通过公开发行方式设立,并经创立大会批准。
有公司名称并设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机构;
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