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审计业务。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或者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变化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的事实。那么,公司的实收注册资本是否需要验证?哪些情况需要核实?
网友咨询:新《公司法》实施后,实收资本到位后,是否需要验证?

注册资本实收登记制度变更为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登记实收资本,不需要验资证明。订阅系统基本上是不必要的,只使用少数情况。绝大多数公司不再需要验资直接去工商局登记就行了
哪些情况需要验资
1。设立验资:新设公司成立后,将确定公司名称,并到银行开立验资账户。注册资本交存后,公司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2。变更验资:一段时间后,公司决定增资时,在银行开立一般账户存放增资后,由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变更登记的注册资本变更进行验资。
3年,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或注册资本的变动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肖华海律师分析:
验资申请范围:
1年,在被核查单位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开业)登记;
2年,投资者分期缴纳注册资本;
3年,企业新设合并、分立,或企业改制时合并了部分资产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企业,新设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4年,经核实的单位投资者(包括原投资者和新投资者)新股投入资本,增加实收资本(股本);
5年,被核实单位折算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转入实收资本(股本);
6年,投资者将被核查单位的债权转为股权;
7年,被审验单位因合并增加实收资本(股本);
8年,被审验单位因合并、分立、注销股份等原因减少实收资本(股本)。;
9年,被审验单位的整体改制,包括由非公司制向公司制的转变和境内外企业的相互转让
新《公司法》实收资本到位后,无需进行验资。相反,只需要直接向工商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这增加了所有债权人的财务负担。对于投资者来说,为了保护他们的财产权益,他们需要在做决定之前了解公司的信用。